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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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和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邢台市委、沙河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林业和草原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2、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及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邢台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邢台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四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邢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

4、措施。(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业规划。承办市政府委托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综合协调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指导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

5、策。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九)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参与各类开发区、远离市区的

6、独立工矿区、水资源保护区的审查报批。负责市域范围内乡(镇)和村庄规划的审查、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市域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的研制和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设置垃圾场的许可。负责对城市雕塑、城市绿地和建筑物、构筑物外装修进行专项规划审查报批。负责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负责规划批后管理和违法建筑的查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十)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

7、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市属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

8、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国家和省、邢台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承办国家公园规划、管理和监督,提出新

9、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

10、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和邢台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中央、省级和邢台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

11、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十三)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十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负责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十五)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十六)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和草原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七)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及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

13、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执法监察大队、基层所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十八)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监督注册规划师执业行为;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建筑风貌规划管理工作。(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位质单性单彳立规各经费保障形式合计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行政正才斗级财政拨款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预算中。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

14、包含在部门预算中。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807.73万元。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4807.73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3.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24.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216.0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7.71万元;项目支出2504万元,主要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沙河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局)编制资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

15、森林防火及扑火队员经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服务费、自然资源事务业务经费、林业行业管理。3、比上年增减情况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4807.73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40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8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压减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2502.09万元,主要减少为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预算安排减少等。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7.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取暖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运行支

16、出。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会议费2万元。“三公”经费较2021年减少12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公车办代列,单位不在列支。五、绩效预算信息按照省厅、市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坚守耕地红线,保障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储备,盘活存量土地,强化矿政管理,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籍管理、土地调查项目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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