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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企业合资组建)此范例依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状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依据公司自身状况作相应修改!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中心、XX综合商社双方出资设立XX公司,特于2OO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宅:#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
2、汽车配件、饲料及原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及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橡胶与橡胶制品的销售;汽车修理;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服装、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OOO万元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XX
3、综合商社出资额64O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出资方式货币XXXX中心出资总额56O万,占注册资本的46.7%其中:实物出资7O万元,货币出资49O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1)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担当以下义务:1遵守
4、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担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争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设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宅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
5、换董事,打算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打算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
6、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
7、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状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12执行股东会决议;(3)打算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8)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并选举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人选,依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打算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UD在发生战斗、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状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在发生战斗、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
9、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需书面委托他人参与,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打算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
10、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开展监视;(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11、(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状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1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5)在发生战斗、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九章财务、会计、
12、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安排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
13、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连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开展清算。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
14、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盖章:XXXX中心、XX综合商社200X年XX月XX日篇2:请销假制度(附表)范本请销假制度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
15、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三、休假:根据办公室支配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准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附:1、年休假待遇表2、探亲假待遇表3、婚丧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支配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2号省委、省政府鲁发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