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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标准概述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项目建设目标35工程类型区及工程组合35.1 工程类型区划分35.2 项目工程类型区确定45.3 工程组合模式45.4 工程体系46工程布局46.1 土地平整工程布局46.2 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56.3 田间路桥工程布局56.4 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布局86.5 其它工程布局87土地平整工程87.1 通常规定87.2 田块修筑工程97.2.1 平整度97.2.2 田面坡度97.2.3 条出修筑97.2.4 梯田修筑97.2.5 特殊工程97.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
2、程107.3.1 耕作层质量标准1()7.3.2 耕作层剥离与回填117.3.3 客土挖填127.3.4 细部平整及培肥127.3.5 蓄粪池128灌溉与排水工程138.1 通常规定138.2 水源工程148.2.1 塘堰148.2.2 小型拦河坝(闸)148.2.3 机井158.2.4 蓄水池168.2.5 水轮泵168.3 输水工程168.3.1 明渠168.3.2 管道188.3.3 沟灌与畦灌188.4 喷微灌工程188.4.1 喷灌188.4.2 微灌198.5 排水工程198.5.1 明沟排水198.5.2 暗管排水208.5.3 降渍工程208.6 渠系建筑物工程208.6.1
3、水闸208.6.2 渡槽218.6.3 倒虹吸管218.6.4 涵洞228.6.5 跌水、陡坡228.6.6 沉沙池228.7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228.7.1 泵站238.7.2 架空输电线路238.7.3 配电装置259田间路桥工程259.1 通常规定259.2 一级田间道269.2.1 路基269.2.2 路面279.3 二级田间道279.3.1 路基279.3.2 路面279.4 生产路279.4.1 路基279.4.2 路面279.5 农桥工程2810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2910.1 通常规定2910.2 岸坡防护工程2910.2.1 护堤2910.2.2 护岸3010.3 沟道
4、治理工程3110.3.1 沟道截弯取直3110.3.2 清淤疏浚3110.4 坡面防护工程3110.4.1 截水沟3110.4.2 排洪沟3110.5 田坎防护工程3110.5.1 护坎3110.5.2 田坎挡墙3210.5.3 下田坡道3210.6 生态保护工程3310.6.1 植树3310. 6.2植草3311其它工程3311.1 通常规定3311.2 小居民点拆迁工程3311.3 安置工程3311.4 其它配套工程3411.4.1 软土地基处理3411.4.2 弃土3411.4.3 材料二次转运3511.4.4 施工排水3511.4.5 公路整修3511.4.6 管线迁移3511.4.7
5、 迁坟3511.4.8 项目标志工程35附录A38(规范性附录)38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特性指标及其操纵指标一览表38附录B40(规范性附录)4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表40规范性弁考文件42附图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图附件: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条文说明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建设目标、工程类型区及工程组合、工程布局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的建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同时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标准的制定提供根据。2规范性引
6、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IO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85-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6490.3-86水轮泵形式与基本参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5776-1995国家造林技术规程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296-99
7、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15468-1995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T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L103-9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31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3术语与定义3. 1土地平整为使田面平整满足农田灌排及耕作需要而进行的土方挖、填与调配等田块修筑与地力保持措施的总称。3.2工程类型区根据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及土地利用存在的要紧问题,以地形与灌排条件为主,采取要紧工程措施与治理
8、类型相一致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域。3.3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模式与土地开发整理区域特征、自然条件相习惯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工程组合方式的总称。3.4田块由未级固定沟渠、田间道、生产路等所圈定的田地。1.5田块修筑工程按土地开发整理要求进行的田块重新布局过程,包含土石方工程、田填制作工程与塌陷坑底、废弃宅基地、化学污染地等特殊处理工程。1.6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保持或者提高耕作层土壤质量的工程技术措施。1.7弃土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未被利用的土、建筑垃圾等。1.8灌溉与排水工程为防治旱、涝、渍与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调节农田水分状况的工程措施总称。1.9水源工程保证项目区灌溉用水的蓄水或者取水工程
9、。3. 10小型拦河坝位于小型河沟内,坝轴线与水流方向正交,用以调节河流水位来保证灌溉区一定面积灌溉水源的工程。4. 11一级田间道连接较大自然村或者连接较大自然村与主干公路,为项目区村间的交通运输与田间作用生产物资及农产品运输、田间作业机械等服务的通道。5. 12二级田间道联系居民点与田块,为生产物资及农产品运输机械、田间作业机械等服务的通道。6. 13生产路联系田块之间的人畜通道。7. 14垫层设在面层下列,要紧起隔水、排水、防冻以改善路面与土基工作条件的结构层。8. 1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保护项目区农田表土及调节土壤水分,保持与改善生态环境条件,防止或者减少自然灾害而采取的工程
10、与生物等措施。9. 16降渍工程对渍涝潜育型冷浸田、烂泥田、沼泽田进行排水降渍的深挖明沟或者埋设暗沟的工程。10. 17沟道治理工程防止坡面暴雨径流进入沟道造成被切割或者被泥沙淤积堵塞而采取的治理工程。11. 18有效耕作层厚度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土层厚度。3. 19岸坡防护工程为防止地表水侵蚀河沟两岸破坏农田、山洪冲毁农田与洪水淹没农田所采取的护岸与护堤工程。4. 20田坎防护工程防止田坎遭受雨水冲刷、田水侵蚀破坏而修筑的防护工程。3.21下田坡道用于农用机械跨越沟渠、田坎而直接进入农田作业的永久性工程。5. 22小居民点安置工程对散落在项目区内10户及其下列的、占地较
11、多的居民点进行拆迁的工程,含原有建筑物的拆除与移居地的平整、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工程。6. 23较大自然村集居50户及其以上居民的自然村落。7. 24底土保持厚度为保证平整后有效耕作层的土壤质量,土地平整时应保持在原地的未扰动底土的厚度。4项目建设目标4.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用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4.1.1 通过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形成耕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证新增耕地率达到同期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新增耕地率。4.1.2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开水浇地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二等水浇地标准,新开水田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三等水田标准,原有耕地应提高一个等级。
12、4.2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 2.1完善灌溉体系,保证灌溉畅通,抗旱保收。4. 2.1.1湖积平原区、河谷平坝区与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消除串灌串排,水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90%,水浇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0乐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串灌串排面积少于10%,水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水浇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喷灌、微灌耕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o4.2.1.2湖积平原区、河谷平坝区作物抗旱50天以上,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作物抗旱40天以上,紫色砂页
13、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作物抗旱30天以上。4. 2.2完善排水体系,保证排水顺畅。4. 2.2.1平原河网区20年一遇暴雨时排涝达到水田三天暴雨三天排完、水浇地一天暴雨一天排完的目标;山地丘陵区10年一遇暴雨时排涝达到一天暴雨一天排完的目标。4. 2.2.2使旱作物区34天内排渍深度达0.8m,水稻区35天内排渍深度达0.6%8. 2.3完善田间道路体系,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湖积平原区机耕率达到95%以上,河谷平坝区机耕率达到85%以上,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机耕率达到80%以上,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机耕率达到60%以上。8.3 对项目
14、区内的小居民点进行拆迁、集中安置,对较大自然村落进行规整与硬化村中要紧道路,改善农村人居条件,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8.4 建设工程能安全有效地使用20年。5工程类型区及工程组合5.1 工程类型区划分5.1.1 结合我省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特征与对应的工程组合特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划分为平原河网工程类型区、山地丘陵工程类型区两个一级工程类型区,5.1.2 结合土壤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组合特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将平原河网类型又分为湖积平原类型与河谷平坝类型两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将山地丘陵工程类型区划分为浅丘漫岗山地丘陵区、紫色砂页岩山地丘陵区、岩溶山地丘陵区、丘岗冲垄山地丘陵区四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具体工程类型区划分成果见附录A与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分布图。5.2 项目工程类型区确定5.2.1 项目区选定后,应根据实际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特征、气象水文特征与对应的工程组合特征,对应附录A确定工程类型区或者根据项目区实际坐标在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分布图上确定。5.2.2 在项目区跨越两个及其以上工程类型区时,应按主导工程类型区确定。5.3 工程组合模式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综合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