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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2023年度对各镇(街道)平安建设考评方案根据XX市平安建设考评和县“四个全面”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工作的组织及原则1.平安建设坚持年度考评制。县委政法委根据平安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2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部门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加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指标分值权重,力求使考评结果真实反映各镇平安建设绩效。考评结果既要反映出各镇街治理水平和治安状况,又要反映出各地综治工作进步情况。建立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0.5分。镇街平安建设
2、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例会或全会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创建平安工作和解决问题,得0.5分,每少一次扣0.25分。检查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履行职责好的得0.5分。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和政法委员按要求提交2023年度平安建设责任人述职报告、履职鉴定表的,得0.5分。镇街领导和平安建设成员单位挂点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建设,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二、考评的程序及时间安排3 .考评程序:各镇(街)提交自评报告,并按考评要求报送工作资料、县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评分、数据汇总、结果审定及公布。4 .
3、各镇(街)在对年度平安建设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于2023年11月29日前将本镇(街)的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及注明需要提交的辅证材料),统一报送对应项目评分单位进行检查。县级评分单位要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对16个镇街评分情况报送县委政法委(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o5 .县委政法委牵头组成实地考核组,于2023年12月21日前检查16个镇(街),对该镇(街)的数据资料进行现场核查核实。6 .县委政法委负责对县级评分单位报来的评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计算出各镇(街)年度考评得分。7 .考核评分工作拟于2024年12月29日前完成,考
4、核初评结果经县委政法委班子会议审核及征求意见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三、考评结果确定及应用8 .年度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等次,70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等次。9 .考评得分报县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折算为该镇街专项得分。10 .年度考评结果作为推荐评选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作为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I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等次:镇(街)综治第一责
5、任人、直接责任人、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特别重大刑事案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级及我县有关规定应取消评先评优的其他情形。12 .县委平安办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年度考评排名末位且治安问题突出的镇(街),由县委政法委予以书面警示通报,并报市委政法委作为备选重点治理的镇(街),由县委领导视情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13 .对连续两年考评全县末位且治安等问题突出的镇(街),由县委政法委挂牌督办,限期半年整改。挂牌督办期限届满而整改未达预期效果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14 .考评不合格或具有须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等其他情形的,按中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