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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级伤残标准赔偿金额(以广东、深圳为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由社保局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X1个月,由社保局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X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注L第2、3项补助金需要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才可以领取。注2:深圳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如员工本人实际月工资低于7778元(12964元60%),则按7778元作为本人工资。如员工本人月工资在7778元(12964元60%)至38892元(12964元x300%)之间的,以其实际工资金额计算。对月工资超过38892元的,计算基数最高不得不超
2、过38892元。截至目前,深圳市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还未出,故2023年依旧按照12964元的标准计算。注3:若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1-3项工伤赔偿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4、其他: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工资】第六十四条(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
3、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二条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间
4、工资】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第二十四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护理费】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