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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语言文字规范指南一、专业且严谨的语言应用普通话应成为校园通用语言1 .教育教学:课堂内外,教师和学生都应将普通话作为主要的教学和交流语言。2 .会议发言:无论是学校的领导还是师生,在学校内部或外部的会议中,主持和发言都应使用普通话。3 .宣传推广:校园广播、媒体采访等场合,提倡使用普通话。4 .活动组织:学校举办的各种集会、活动和教研活动,也应将普通话作为主要的交流语言。5 .工作沟通: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之间的交流、对外接待、接听电话等,都应使用普通话。6 .生活交流:鼓励师生在校园内以及社会、家庭环境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二、精准且规范的文字表达1 .校园公共场所的文字表达,如名称牌
2、、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不应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若存在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应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副牌。2 .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都应保持文字的规范和准确。3 .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电视台屏幕、校园刊物及各类印刷物等,都应遵循文字规范。4 .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也应遵循文字规范。注:1 .使用己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时,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2 .美术字、变体字在应用中,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3 .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为了让读者更明确地了解技术文档的内容,我会将原文进行全面改写,以更专业、清晰的方式表达。注:1 .汉语拼音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同时应遵循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2 .在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中,汉语拼音和外文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汉字结合使用,且汉字应置于主要位置。3 .用字载体的维护应遵循规范。各类用字必须保持字群完整、笔画齐全,不能出现缺字、缺笔少画的情况,并要确保用字载体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