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29058 上传时间:2024-03-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纠纷-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公司以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口案情简介陈先生于2011年7月1日进入上海某知名网络公司工作,担任营运总监一职,双方签署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为6万元/月。2012年3月,公司将陈先生外派到北京工作,双方签署了一份外派协议,协议约定仍按上海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另外增加4000元/月的外派补贴。同年5月6日,程先生患病住院,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公司按照北京市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陈先生病假工资。2012年6月3日,陈先生突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内容称“很遗憾地通知你,经过公司核实,发现你已经取得外国国籍但你并未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你以中

2、国公民身份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你已处于非法就业状态,为尽快结束该违法状态,公司决定自通知发出之日即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另外,诚如你所知,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你的职位已被取消,劳动关系也无法再继续”。陈先生收到解除通知书后,并不认同公司的说法。陈先生认为自己系中国公民,该外国护照系本人在国外就业时自动获得的,并且护照是在2011年3月从国外寄回来的,自己从未使用过,出入境所用的证件均是中国护照。况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在办理了用工手续时所用的也是居民身份证,完全是合法用工。公司以自己拥有外国护照但未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属于非法用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行为。

3、于是,陈先生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向其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以及按上海市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补足病假工资差额。口裁判结果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陈先生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金,陈先生放弃全部仲裁请求事项。律师点评本案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效力、劳动者主体资格、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等焦点问题。一、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本案中,公司与陈先生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用工手续。在双方履行了近一年的劳动合同中,公司以陈先生拥有外国国籍,却以中

4、国公民身份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该行为无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均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显然,如果公司认为与陈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合同效力进行确认,而不是公司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二、劳动者的国籍身份,应当由相公安部门进行认定,不应由用人单住简单判断。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陈先生是否拥有“双重国籍”应当由公安部门进行认定。从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的信息来看,其从未有使用外国护照的记录,出入境记录

5、国籍栏中也显示国籍为中国。公司也是按照其中国公民身份办理用工手续的。如果公司认为陈先生涉嫌拥有“双重国籍”,完全可以先向有关机构咨询,在对陈先生的国籍进行明确界定后,再作处理,而不能草率行事。从公司解除通知书中“诚如你所知,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你的职位已被取消,劳动关系也无法再继续”倒是可以看出公司真正解除劳动关系的真正目的。诚然,如经公安部门认定陈先生不具有中国国籍,那么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其在中国就业必须办理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则属于非法就业,公司再终止非法用工关系就顺理成章了。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高于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应当依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本案中,公司与陈先生在外派协议中明确约定按上海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由于上海市有关病假工资支付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公司应当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差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劳动法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