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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人民政府政秘(2018)210号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孙家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孙家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707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实施肥东县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等2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8)176号)的要求,为切实保护好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做好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孙家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公布如下:一、孙家城遗址保护范围。北:大沙河中心线;南:外壕沟南侧向南35-60米;西:西北岗地向西30米;东:汪氏享堂以东20-50米。二、孙家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北:大沙河北岸向北130米;南:遗址保护区南侧东西向主干道向南50米;西:保护范围西侧以西80米;东:保护范围东侧向东43米,大沙河延长线南岸。三、县文化委、马庙镇人民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孙家城遗址管理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