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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目标要求2019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严格落实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制定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抽查程序及“一单(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等内容,市、各
2、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局由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危化品处、基础处、救援协调处负责;各区市应急管理局。(二)认领落实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应急管理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公布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共9项,并已导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和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市、各区市局应按省、市要求进行认领落实,结合实际配合做好完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局由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危化品处、基础处、救援协调处负责;各区市应急管理局。(三)建立完善本级随机抽查“两库”。按照省里
3、统一标准要求,建立完善本级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市监察支队确定3-5名执法人员并纳入省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各区市局应按要求及时将“两库”信息录入省平台,并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局由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危化品处、基础处、救援协调处负责;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四)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市、各区市局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内容一并实施。每年1月底将抽查计划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O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应当涵盖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
4、项清单和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局由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危化品处、基础处、救援协调处负责;各区市应急管理局。(五)组织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在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指导下,市、区市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也可以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参与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检查时通过省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视情邀请相关专家参加。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等方式,组织开展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抽查活动。责任单位:市局监察支队每年发起或参与3次,危化品处、基础处、
5、救援协调处每年各发起或参与1次;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市、区市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并同步推送至公示系统O公示。对于抽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加强对抽查检查结果的分析利用,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局由监察支队、危化品处、基础处、救援协调处、调查统计处分工负责;各区市应急管理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各相关处室、监察支队和各区市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开展。市局各相
6、关处室、监察支队要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完善本级“两库”,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抽查检查,并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对随机抽查检查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三)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文件,自觉对照意见列出的免除行政责任的五种情形和八种追责情形,依法依规履职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