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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特殊作业管理检查制度总则1.l目的为进一规范公司内作业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规范作业活动中涉及的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管线打开/盲板抽堵、动土、吊装、断路、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管理,制订本制度。1.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殊作业的管理要求及安全检查等。1.2 职责1.2.1 各板块1.3. 3.1.1负责对所辖单位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1.4. 1.2负责特殊作业区域方案的审核。1. 3.L3负责特殊作业许可制度的修订完善。1 .3.2各单位2.1各单位是特殊作业许可的管理部门。1.3.2.2负责特殊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1.3.
2、2. 3负责各类特殊作业的现场监护和检查,对检查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存在“三违”现象的进行通报考核。管理要求2.1 作业要求2.1.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工段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1.2 作业前,对设备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夜间作业的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
3、布。2 .1.3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3 .L3.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 .L3.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算子板、盖板等应确保安全可靠。5 .1.3.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并加挂安全警示牌。6 .L3.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7 .L3.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
4、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8 .1.4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2.1.5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2.1.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证。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2.
5、1.7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区域车间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2.1. 8作业完毕,作业单位和车间应恢复作业时所拆移的盖板、算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等。2.2. 查要求2.3. 2.1动火作业:2.2.Ll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动火点周围设置隔离防火花飞溅措施。2.2.L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必须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隔离措施。2.2.L3
6、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必须与生产系统隔离,采取清洗、置换等措施,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2.2.1.4动火点30m内不允许排放可燃气体。动火点15m内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动火作业现场,乙焕瓶应直立放置,气瓶间距不小于5m,气瓶与动火点间距不小于10m,并采取防晒设施。2.2.L5五级及以上大风、工艺和环境状态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2.2.L6动火作业结束必须检查不遗留火种,并将灭火设备放回原处。2.2.2受限空间作业:2.2.2.1受限空间作业申请票内容与作业内容一致。2.2.2.2设备必须经过置换、吹扫、蒸煮。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
7、盲板有效隔离。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2.2.2.3分析取样要具有代表性,作业环境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必须分析合格,作业中断30分钟要重新进行监测分析。2.2.2.4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工器具进行登记。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2.2.2.5当受限空间内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时,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当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可靠有效应急防护措施实施救援,不得盲目施救。2.2.2.6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数量及所携带工器具数量是否与登记表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2.2.3高处作业
8、2.2.3.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着装符合工作要求。2.2.3.2 安全带高挂低用,设置水平生命线。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作业下方设置警戒区域,严禁高处抛物。2.2.3.3 遇有5级及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作业。夜间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灯、防爆灯。2.2.3.4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验收合格。垂直分层作业中间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30m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2.2.3.5 当高处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时,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2.2.4管线打开/盲板抽堵作业1.
9、1.1.1 2.4.1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作业要求。管线打开/盲板抽堵作业所在管线各进出口阀门必须确认关闭。设备管线撤压,各导淋阀、放空阀确认打开。设备管线介质排空,涉及酸碱介质及有毒有害介质确认置换合格。存在窒息、中毒、易燃易爆等危害因素时,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四合一气体检测仪。1.1.1.2 作业时人员要站在上风向,且不准正对法兰缝隙和螺栓迸射方向。确认无气无液无压时,方可拆下螺栓。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对易燃易爆介质管线进行管线打开/盲板抽堵作业。明确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1.1.1.3 物料走向和加、拆盲板的法兰位置,必须附盲板位置图,并按盲板编号挂牌。当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
10、变化时,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现场。1.1.1.4 2.5吊装作业1.1.1.5 2.5.1吊装作业前必须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核实起吊物重量、规格,吊装重量不允许超过吊车荷重能力。2.2.5.2 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2.2.5.3 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各种起重设备、起重机具、钢丝绳、缆风绳等一律不准和电气线路碰触,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2.2.5.4 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并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2.2.5.5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五级及以上大风
11、时,必须停止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2.6动土作业2.2.6.1 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要清楚地下隐蔽工程情况及防范措施。2.2.6.2 动土地点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管道、电缆两侧IIn内采用人工开挖。作业现场按要求设置临边围栏(L5m)、警戒线、警示牌、夜间警示灯,采取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的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2.2.6.3 动土作业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人工开挖时要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堆土要在0.8m以外,且不得超过L5m。存在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在区域,必须配备气体检测仪。2.2.6.4动土作业过程中发现不明物
12、体或异常状况时立即停止作业。2.2.7断路作业2.2.7.1 断路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等交通警示设施。2.2.7.2 断路作业期间,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扩大断路区域。2.2.7.3 断路作业遇雨、雪、雾天时必须设置警示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150In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2.2.7.4 2.7.4断路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撤除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等设施。2.2.7.5 2.8临时用电作业2.2.8.1临时用电作业人员须按相关作业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眼镜(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2.2.8.2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
13、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符合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2.2.8.3动力和照明线路必须分路设置。电气设备、线路绝缘状况良好。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并上锁挂签。电气装置和漏电保护设施必须检测可靠。2.2.8.4临时线穿越厂内交通道路及消防通道,必须采用套管保护并加以固定。2.2.8.5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作业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2.3检查频次2.3.1特殊作业票证的确认人、审核人及审批人,必须到现场逐项落实确认安全措施。2.3.2涉及危险区域的特级作业,厂级领导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的确认,并审批签字。2.3.3作业监护人对特殊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2.3.4车间/工段安全员每天对所辖区域现场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及“三违”行为进行检查。2.3.5车间主任/工段长每天对所辖区域现场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及“三违”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3.6各单位职能部室每天对所辖区域现场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及“三违”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3.7各板块每周对管辖单位的特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三违”现象,按照集团公司三违管理制度进行通报考核。2.4考核2. 4.1对特殊作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三违”现象,按照集团公司三违管理制度进行通报考核。3附则3. 1本制度由各板块安监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