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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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全市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决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要求,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

2、供给能力,助力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支撑。二、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管理的难点问题,聚焦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坚持系统谋划,创新工作机制,破除行业壁垒,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级,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坚持科学施策,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上海市地域特征和水土流失特点,紧密融合乡村振兴战略、海绵城市理念,不断强化与生态环境治理、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协同,建立严格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监管制度,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

3、治理、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3,坚持守正创新,示范引领。创新城市水土保持理念,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五大新城建设等重要战略,深化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强化水土保持科技支撑,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效能,引领平原河网区高质量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深化小流域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城市高品质环境要求、绿色城市建设相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打造城市水土保持区域新典范,全市水土保持率超过98.25%。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

4、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系统水士保持功能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全市水土保持率超过98.45%o四、主要任务(一)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1 .落实规划水土保持专篇编制。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后续规划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在规划成果中明确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对策及措施,并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2 .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

5、。制定出台上海市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划定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保护治理措施。对上海市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域落实严格管控要求,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3 .提升农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完善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因地制宜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土壤保持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市规

6、划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二)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4 .加强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完善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围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全过程管理,出台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依法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建立完善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制度,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5 .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水

7、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备案制管理”等审批模式运用,加强“水土保持自主公示”等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应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6 .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持续全面实施上海市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积极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7 .加强行业部门协同管理。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等平

8、台,推进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和机制,共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健全违法线索互联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8 .完善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机制。健全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高级人

9、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9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及监控,保障水土保持监管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定期开展水土保持监管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行业督查指导。健全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或指导责任制度并落实督查指导。推进生产建设项目绿色施工,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扰动,严禁乱挖、乱堆、乱弃,完善工程土方消纳利用体系,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

10、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三)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1 .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市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建设整沟、整村、整乡(镇、街道)、整区一体化治理样板。推进涵盖五大新城、45个街镇和中心城区的“50+X”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提供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11、;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2 .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结合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新城绿环、城市公园、水源涵养林、生态廊道等建设,加强土地整治、农田水土保持技术应用、海岸带生态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置、城市地表径流监测。(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海洋局)、市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13 .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上海市及相关区域水土保持规划,强化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评估。(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

12、会)14 .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将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纳入河湖长制、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优化项目审批程序,统筹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完善水士流失治理成果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5 .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保障运行经费。加强监测力量和设备配置,落实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工作,建立计量制度和技术体系。按年度开展上海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定量掌握全

13、市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6 .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智慧化水平。推进上海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开发和数字化场景建设,加强数据录入和信息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应用,探索水土保持智慧化管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7 .加强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及价值转换实现机制,水土保持碳汇能力,“空天地一体化水土流失精细化、智能化监管,水土流失非易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河道治理和绿化造林一体化推进等研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

14、术推广。(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科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五、保障措施18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19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上海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协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抓好督促落实。牵头单位要主动抓好工作协调推进;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到位。20 .强化考核问责。完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重点对主体责任及制度落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水土保持预防监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21 .加强投入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出台政策引导制度,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水土流失治理。22 .强化宣传示范。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和文化。积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形成一批有示范作用的示范县、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工程,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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