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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履行民政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使命,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民政部门职责任务,瞄准乡村民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民政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全面提升乡村民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工作目标到2022年,努力实现农村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
2、面实施;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和困境儿童得到有效关爱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农村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更加完善;村民自治健康有序,相关法规政策更加完善,村级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组织领导下多方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村级综合服务站实现全覆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充分、平衡发展,街镇(乡)有“院(所)”、村有“点”的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特大型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
3、婚俗、殡葬改革成效明显,婚姻、殡葬领域时代新风全面弘扬。(三)基本原则坚持聚焦职能、突出重点。聚焦织密兜牢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领域,着眼于解决迫切问题、弥补短板弱项、健全长效机制,重点发力,精准施策。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统筹城乡民政工作,统筹当前目标任务与长远战略规划,统筹民政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统筹传统工作方式与现代技术手段,集约推进、系统实施。坚持改革引领、广泛发动。以改革创新破解乡村民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委和政府领导体制,强化部门协同,用好市场机制,扩大社会参
4、与,激发村(居)民自治组织、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人员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持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科学把握不同乡村民政工作的差异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地方特色和基层创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二、主要任务(一)保障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条例,加强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的救助项目给予救助,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农村低保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根据家庭需要实施教
5、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根据需要提供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符合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范围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有医疗、住房等特殊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专项救助;对农村特困人员给予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疾病治疗等供养待遇。(-)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体系、设施配置、运行机制、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基础上,探索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协商平台,形成民事民议、民
6、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的内容、权限和方式,深化创新村务公开工作,充分运用有线电视、移动端APP等信息化手段,拓展村民参与村务监督的渠道,到2020年,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信息化全覆盖。建立健全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将村民建房修房、拆违控违、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贯彻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结合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落实,健全完善以村组织为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驻村企业事业单位、
7、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适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推广“睦邻四堂间”“客堂汇”等农村社区治理实践做法,利用农村宅基住房,通过设施改造,打造成为富有农村特色、方便村民议事、促进村民互助的平台和载体。(三)完善农村基层服务体系。探索农村社区治理分类指导工作方法,重点解决农村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和社区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村干部开放式办公,加快完善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社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协同、一次办成、全市通办、全年无休”。(四)优
8、化特大型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做实郊区基本管理单元,落实资源配置保障,强化基本管理单元与下沉资源配置部门的工作协同,引导社区多元主体力量参与,不断夯实基本管理单元承载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在快速城市化地区推行分类差别化管理,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基本管理单元转为街道,有序推进析出街道工作,探索开展特大镇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稳妥审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区划调整动议、论证、评估和决策全过程管理,扎实做好方案拟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报请决策各环节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区划调整申报程序,不断提升审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
9、(20182020),加大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养老设施配置均衡可及,形成街镇(乡)有“院”、片区有“所”、村有“点”的设施网络。到2020年,农村每个街镇(乡)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的养老院,满足中、重度老年人集中养护的需求;建设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到2019年实现街镇(乡)全覆盖,并按片区布局,加快“分中心”建设,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老年托养所;在村域范围全面推广老年人睦邻点建设,到2020年,纯农地区村组睦邻点实现全覆盖,全市农村地区示范睦邻点达到1500家,2022年达到2500家,“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得到充分发展
10、。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创新,探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集团化运营模式,鼓励委托专业组织批量运营。加强农村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到2020年底,农村养老护理员持有行业水平评价证书的比例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加快农村薄弱养老机构的改造,到2019年,完成对郊区街镇(乡)办、村办的薄弱养老机构的全面改造,全面改善设施设备条件;通过深化推进市区优质养老机构与郊区薄弱养老机构结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薄弱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六)加强农村残疾人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开展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将“两项补贴”的发放纳入“全市通办”“一网通办”系统,更好地惠及残疾人
11、。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床位与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共建共享的机制和办法,会同残联部门,建立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工作体系。联合市残联、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慢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实施办法,健全农村地区慢性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设施网络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闭环管理和服务体系。会同市残联等部门,建立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工作体系;做好农村社区老年人和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和服务。(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制度和工作体系,各区均建立困境儿童临时照护场所,依托街镇(乡)社区工作者等队伍建设,结合困境儿童工作需要,增加力量配备。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基本
12、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统计制度,开发建设信息系统,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A)推进农村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提升新时代婚俗改革的政治站位,健全婚俗改革治理体系。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倡导和组织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形式。积极推广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工作,组织个性化颁证和集体颁证仪式等特色服务。鼓励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村庄、进楼院、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和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婚姻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开展婚姻家庭大讲堂等活动,培育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典型
13、单位、示范基地、经典品牌,向农村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引导农村青年不断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发挥员干部模范带头、工青妇及社会组织等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智力优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推动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责任处室:婚姻管理处)(九)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不断完善殡葬法规政策,积极推进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编制工作,加强对各区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布局规划,科学确定设施布点和数量,力争到2022年,完成全市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全覆盖,解决“逝有所安”的重大民生问题。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推广“五位一体”散埋乱葬治理经验。加大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积极推行殡葬宣传进社区,充
14、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宣传引导作用,引导农村居民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十)推进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大力培育扶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村级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群众活动团队)。加大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和支持力度,贯彻落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做好农村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和项目对接服务。做好农村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备案和分类指导工作,加强专业团队扶持引导、人才培养、品牌培育。推动各区指导乡镇挖掘需求、排摸问题、梳理项目,安排资金,加强项目推介和对接,动员全市社会组织服务乡村。开展社会工作介入农村
15、社区治理试点,依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村社区居民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农村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益基地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布局。发挥“公益”信息平台功能,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指导和帮助农村社区组织策划实施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创新发展。支持村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帮助其掌握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技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群众。(十一)围绕重点协同推进的工作。围绕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
16、到2022年全市建设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本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各区民政局要统筹做好市区两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各区民政局要统筹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围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市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区民政局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依法将相关事项纳入村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各区民政局要聚焦低收入农户,确定帮扶对象,实施精准帮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民政领域各项任务列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组统一领导规划方案贯彻落实工作,各处室负责牵头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将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对各区民政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