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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细则1管理要求1.1 承包商负责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负责对施工人员的考核。1.2 项目监理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管理及考核。1.3 分(子)公司是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的归口管理部门。1.4 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执行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工作。2奖励2.1 工程建设中心进行月检查,满90分以上的对分(子)公司进行奖励(按照月度检查要求)2.2 承包商项目安全目标管理到位,进行阶段性奖励。2.3 创“安全无违章项目”活动考核奖。2.4 特殊贡献奖(项目安委会办公室讨论,安委会主任批准)。2.5 安全嘉奖(项目安委会办公室讨论,安委会主任批准)。2.6 安全
2、文明施工奖励标准分(子)公司依据开工项目情况制定奖励基数。2.7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2.7.1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直接避免了导致伤亡事故者,奖励5000元。2.7.2 重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对查出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2000元。2.7.3 7.3安全措施研究出新工器具、新工艺、填补现场安全设施的空白或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确实改进了安全生产环境,奖励100O元。2.7.4 7.4现场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奖励3000元。2.7.5 集团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抽查受到通报表扬的承包商,给予一次
3、性奖励5000元(奖励承包商项目部主要贡献人员)。2.7.6 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承包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2.7.7 安全措施完善或得到上级单位表扬的,经报主管领导批准,每次奖励5000-10000元。2.8 特殊奖励申报程序2.8.1 特殊贡献奖由承包商提出申报材料,报分(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分(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2.8.2 安全嘉奖由分(子)公司和项目监理部提出,安委会讨论,安委会主任批准。3罚则3.1 承包商发生下列事故,取消文明施工奖、安全管理奖、创无违章项目奖的评选资格:3.1.1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取消全年评奖资格;3.
4、1.2发生人身轻伤事件取消当月各种奖励。3.2 违章处罚规定3.2.1 人身伤亡事故的罚则a)发生一般性违章1人/次,考核100-100O元;b)发生人身轻伤,考核3万元/人次;c)发生人身重伤事故,考核10万元/人次;d)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考核20万元/人次;3.2.2发生设备事故、火警的考核a)发生设备事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考核10-20万元;b)发生火警,考核2万元,并负责上级处考核项;c)电缆、电气设备、油系统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事故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但不少于1万元;d)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但不少于1万元;
5、e)承包商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第133条-第147条规定处理,责任单位除了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外,发生死亡事故,视事故性质、管理责任大小,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XX新能源有限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决定是否清退该承包商出场。f)由于设计方工程勘测设计错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设计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应按照该部分设计费赔偿委托方的部分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3.3其他规定罚则3.3.1承包商未发生被考核的事故,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上级考核),考核5000元;3.3.2承包商发生其他异常(险兆)事件考核1000
6、3000TtjO3.3.3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干扰安全生产管理正常进行,罚责任单位100o-5000元;有纠缠辱骂管理人员、阻碍执行正常监督等严重行为的,责令责任单位将直接责任人清退出现场,处罚加倍。责任单位在新能源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检查。3.3.4施工承包商未按照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第4条规定及时报批资料的除不允许开工外,因此引起的工期滞后将计入工期考核。3.3.5施工承包商虽进行了上述材料报批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考核500元,并在两天内整改完成。3.3.6未经审批的分包商严禁入场。3.3.7承包商把关不严,每起未经审批的分包商入场对承包商处以20000元的考核。3.3.8由于项目监理部审查
7、不严,每起对项目监理部处以2000元的考核。3.3.9分(子)公司审查不严,每起对分(子)公司处以100O元的考核,分包商已经进场的,直接清退出施工现场。4安全交底罚则4.1 项目开工前分(子)公司未对承包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将对分(子)公司处以IOoO元罚款。4.2 分(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及记录,对于不规范及内容缺失的,每次处于3000元考核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按时完成者加倍处罚;对于无安全技术交底及记录者,处于5000元考核并责令其限期补课,不能按时完成者加倍处罚。4.3 上级检查承包商无安全技术交底及记录者,
8、对项目监理部考核3000元,分(子)公司考核500元。4.4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面、不明确且不具备针对性将对对监理部考核100O元,分(子)公司考核100元。4.5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及时报工程建设中心备案的,每次对分(子)公司考核100元。4.6 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而参加施工每人次考核IooO元。4.7承包商没有按照制度编制各级安全职责和按照要求配备人员的对承包商处以3000元考核,对监理部处以100O元考核,分(子)公司处以100元考核。4.8 安全技术交底不全,班组长工前不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无交底记录,处罚100300元。5内业管理5.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没有完整的切
9、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5.2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未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查,考核责任单位500-2000元;5.3 安全网络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全,安全记录、台帐、报表不完整,考核责任单位500-2000元;5.4 出现未遂以上事故,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5.5 职工未进行年度“安规”考试,发现1人/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5.6 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分(子)公司和项目监理公司要求上报的各项安全统计报表、规划、措施、总结、反馈单等,每发生一项罚责任
10、单位200-500元;5.7 承包商未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责任人未起到应有作用的,考核责任单位200-2000元;5.8 施工项目未取得开工许可单就开工,根据危险程度的大小考核责任单位200-2000元;1.1 5.9承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会同项目监理公司每季度定期检查。承包商未按时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编制后执行不力,每次检查不符合要求并不按时整改的,每次对责任单位进行500-2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通报责任单位或黄牌警告;5.10 安全用具及设施应建立台帐,并应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11、用。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单位考核200TOOO元;5.11 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人员不按时参加分(子)公司、项目监理公司组织的例会,对责任单位每人次处以100元的考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人员不按时参加新能源公司、项目监理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每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考核。(因事提前请假并准假的人员不在本处罚范围内);5.12由于管理不到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政府监督监察部门经济处罚的责任单位,除政府部门的罚款外,在本项目内将受到1-2万元考核;5.13 特殊工种证件到期不进行复检,发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5.14 吊装塔筒、风机、变压器未按设备安装、吊装程序施工,造成返工或
12、设备损坏,考核2002000元,设备损坏照价赔偿;5.15 吊装设备钢丝绳必须符合吊装货载5-8倍以上要求,违者考核2002000元;5.16 无特种作业证进行施工,无证吊装人员每次考核100Oyeo5. 17使用未验收脚手架的,考核500-2000元;5.18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每处不符合项考核200-500元;5.19 在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考核200500元;5.20 搭设、拆除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上下抛物及架杆、架板起吊过程中没有采取可靠地绑扎措施考核200-500元。5.21 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拆除顺序不合理,运输方式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考核500元。6用电
13、管理6.1 电源箱应明确责任人,并上锁作封闭管理,除责任人外其他人不得随意移动、接线。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单位处以100O-2000元考核;6.2 夜间施工区域照明不足,使用的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每项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6.3 不按规定要求私接乱拉电源线,电源线敷设不规范的每项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6.4 临时用电使用用电设备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0元考核,造成后果的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6.5 使用电源箱、电动工具及照明设施应加漏电保护器并按规定接弓L违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200-500元考核;6.6 电源线(电线、电缆)不按规定接线(如电源线接线裸露
14、、未使用安全插头等),对责任单位考核200-100O元。7消防管理7.1 生产临建区、生活区、仓库、储油间及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未按消防规范配备灭火器材,责任区没落实到责任人,每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7.2 禁动火区未办动火证擅自动用明火,罚责任单位2000元;7.3 升压站、及山林工地等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除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内、生活区宿舍内和供施工人员休息的吸烟室内),违者对责任单位进行100元一500元的考核,并累计违规次数和人数。7.4 为保障整体施工环境,消灭事故危险源,在整个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垃圾杂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2000元考核。7.5 严禁在易燃易爆、
15、危险品范围内吸烟,违者每次对责任单位进行1000元/人次的考核,因吸烟造成后果的罚款100O10000元/人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核;7.6 严禁在风机机舱内吸烟,违者考核IOoO元/人次;7.7 动火作业,必须具备可靠临时灭火安全措施,有风天和野外动火,必须同时做好防风措施。违者每次考核500-2000元。8施工机械管理8.1 施工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及性能试验,根据实际的危险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进行500-2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进行三倍以上处罚,并通报责任单位;8.2 8.2大型施工设备进场施工、退出实行报备手续,未执行的每次考核500元。资质不全(设备检验合格证、从业人员资质证、随设备必备的安全设施等)的禁止入场施工作业,违者每次考核2000元;8.3 施工机械无操作规程,每项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8.4 起重机械起吊物件不设监护人,不设明显警戒区域,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8.5 现场及场内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考核200-2000元,如性质特别严重或不宜现场调解的事故报交通部门处理,责任单位按事故处理;8.6 现场机械使用中存在违章现象(如汽车吊行走期间机台上站人的违章搭乘现象、运输车辆人货混载现象),考核责任单位500-2000元;8.7 转动设备(如切割机等)必须安装防护罩,对不符合规定的每处考核责任单位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