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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技师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教务处编制2014年1月17日序号文件内容页码1校训、质量方针、教职工守那么32教学方案的编制及审批规定43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制度74教师工作量制度95授课方案表编制要求136教学日志编制要求187教案编制要求228课堂规那么279理论课教学常规管理规定2910技能教学课常规管理规定3511厦门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4012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4813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要求5714考试命题和阅卷规定5815学生成绩考核评定方法5916考务规那么6317实验室管理规定6618技能教学平安操作规程6719技能教学现场管理方
2、法7920普通教室使用规定8121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使用规定8222教学资料管理规定8323教学质量管理方法8524督导工作条例9025教育事故认定和处理规定9326教师年度考核方法9827教职工组织、指导、参加各种比赛奖励方法试行)10028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文件10229外聘任务制教师管理工作制度105处事以诚行为以精求进以勤成事以毅质量方针突出技能打造精品优质效劳持续改良教职工守那么一、忠于祖国,热爱学生,献身职教,培养新人。二、热爱学校,维护荣誉,诚信友爱,团结和谐。三、崇尚科学,爱岗敬业,勤奋务实,争优创先。四、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五、勤奋学习,扩充
3、知识,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忱效劳,老实守信。七、知荣明耻,举止文明,语言优美,谦逊和蔼。教学方案的编制及审批规定XTC-ZHD-JW-02为了进一步标准教学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确保教学方案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教学方案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质量。制订本制度:一、教学方案的内容教学方案包括专业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和理论课的教师学期授课方案、理论课教案及技能教学课的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技能教学课教案。二、专业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1.学院各专业招生方案落实后,由教研室向各教学系部布置专业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任务,各教学系部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教学方案、教学
4、大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专业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2,各级的专业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应于每年三月份之前编制完成,经系部主任初审,教育研究室复审,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三、教师学期授课方案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的编制1 .由任课老师根据校历、教学任务书按课程编制教师学期授课方案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2 .各学期的教师学期授课方案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应于上学期结束前编制完成,经教研组长审核、系部主任批准后执行。教务处对各教学系部审核过的方案实施抽查。3 .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必须将课题或分课题的日课时数、使用和消耗的各类材料、工、量、刃具、辅料的型号、规格、种类、数量以及使用设备型
5、号等详细写明。4 .定稿后的教师学期授课方案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应在开学前抄写到相应的教学日志中的学期授课方案表,以备检查。5 .教师学期授课方案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需修改调整时,应由任课教师提出调整方案,经各教学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前方能执行。四、理论、实习教案的编写1 .理论课教案和技能教学课教案是任课教师规划每堂课的教学方法和内容,组织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根底,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学期授课方案、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认真编写。2 .理论课教案由任课教师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师学期授课方案排定的进度,在学期开课前编写完成,并保证开课前提交总课时数1/3以上的量,由各教研组长和系
6、部主任负责检查和审批,并在首页签署检查意见。教务处负责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抽查。3,技能教学课的技能课教案由任课教师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技能教学学期授课方案排定的进度,对每一个课题或分课题按每天的训练课时、教学的五个环节编写,学期开课前完成并保证开课前提交总课时数1/3以上的量,各教研组长和教学系部主任负责检查和审批,并在首页签署检查意见。教务处负责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抽查。4 .理论课教案必须按一次课填写一份首页,并且填好首页中的每一栏目的内容。教案中除表达主要教学内容外,还应有教学环节和板书的安排、教学过程、方法,拟向学生提问互动和应布置的作业内容等,课后还应写教学后记。技能教学的技
7、能教学课教案还应写明教学示范的内容、方法,学生操作中易产生的问题和应注意的平安知识,及各个教学环节的课时配置数。5 .理论课教案和技能教学课教案一般可以使用三轮,但每一轮均需更换首页。具体内容在再次使用前,要根据社会对本专业、本课程知识的需求、新教材的选用、教学后记的内容和教学实践的经验对原方案(教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对授课方案、教案编制的具体要求,按照理论课教学常规管理规定、技能课教学常规管理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学院批准后,自2014年1月起执行,教务处、教研室负责解释。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制度为了使教学任务安排更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使教师参与选课、竞课,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并有
8、方案地抽出一部份教师参加进修、调研、下企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院师资整体业务水平;另外根据教师教学工作量制度的文件要求,任课教师都应承当辅导教学工作,以便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故制定本制度。.教师排课原那么:1.l优秀教师、年度考核成绩高的,保证优先选课。1.2任教高职和高技课,尽量选用有一定资质的教师。3优先考虑对教材熟悉、积累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承当相应课程。1.4同教材、同进度的理论课程,原那么上由一个教师承当教学任务。5鼓励理论课和技能课一体化教学。1.6允许教师跨教学系部任课。1.7机械、电工、建筑类技能课:一个班可分成二组,每个主讲教师负责2025位学生进行技能教学。1 .工作程序:1.
9、 1教学系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学任务分割单向全体教师公布下一学期各专业、各班级必须开设的课程名称、学期需授课时数、周课时数。2. 2每位教师根据学院和教学系部的教学任务的需要,结合教师的个人特点和意愿,选择可能承当的一门或几门课程。并填写教师授课申请表,送教学系部审查其任课资格,经教学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存档在教学系部备查。3. 3教学系部根据排课原那么和教师的意愿,以及学院师资结构的具体情况,首轮按照专职教师每周812课时,一般行政兼教人员每周46课时,处室领导每周24课时,安排教师学期的授课任务。对于部份没有落实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共同负责第二轮安排教师的授课任务,可个别调整教师
10、授课任务,或追加首轮已排的教师的授课课程及时数,或请外系、外聘教师。4. 4行政兼教人员,参与选课前必须征求其所在处室领导意见。并填写行政兼教人员任课工作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存档。5. 5教务处编制教师学期授课安排汇总表,送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对授课安排进行公示。并处理公示提出的意见。6. 6由教务处根据排定的学期授课任务,通过校园网向任课教师公布教学任务。7. 7对于没有承当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由学院安排教研、调研、下企业实践等教学系部建设的工作任务或行政工作。3、辅导课安排原那么3.1辅导课的安排,按教务处要求进行Q3.2每位任课教师,必须承当要求的每周辅导课教学任务。3.3辅
11、导课的教学可以个别质疑和集体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4辅导课要求各班主任催促学生到位,并做好上课考勤工作。要求各辅导教师准时上、下课,并在课堂日志和教学日志上记载。凡无故缺课者,按旷课处理。本制度由学院批准后,自2007年3月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师工作量制度为配合学院“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合理安排教师工作任务,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保证教师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对教师工作量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1、专职教师实行工作任务制:1.I遵守教学常规管理规定,履行厦门技师学院教师聘任方案中规定的“教师的工作职责”,努力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2、。1.2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聘任为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应能承当两门(含)以上课程,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及实验、技能训练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1.3专职教师每月应完成不低于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在360至720标准学时。因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校庆、校运会等原因而耽误的授课时数,不扣月工作量,但不能计为超课时。1. 4由于职称评定需要一定课时,根据职称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原那么上院领导兼课每周不多于2学时,行政中层领导兼课每周不多于4学时,教学系部领导及其它行政人员(行政兼教)兼课每周不多于6学时。2、教师工作量内容:2.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学院认定的其他教学工作
13、任务2. 2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它是指教师直接用于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总和。2. 3一个“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应包括:编制学期课程授课方案、备课编写教案、课前准备(教具、挂图、教学仪器、药剂、实验演示、工卡量刃具、实验实训设备及材料等)、上课、填写班级日志、教学日志与实习课程学生记事簿、辅导与实验实训巡回指导、批改作业、检测工件、学业考核(命题、监考、评分、登分、试卷成绩分析)等项工作。体育任课教师应承当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和训练运动队。理论教师每周应有课外辅导环节。实习指导教师在每次技能课结束后,应组织学生整理、清扫实训场所。承当高职和预备技师阶段教学任务的标准学时在
14、原“标准学时”的根底上乘于1.1和1.2系数。3. 4学院认定的教学工作任务纳入学期绩效考评奖,重大的任务纳入突出性补贴或申请工程经费,但不计发超课时补贴。3、教学工作量认定方法:4. 1完成每一单班一标准学时的理论教学任务,计教学工作量一学时。3.2多班重复课(理论课)的教学工作量,按一单班实际授课时数乘于(1+0.8义增加的班级数)计算。3.3合班课教学工作量(学生总数在56人以上),按实际授课课时数乘于(1+0.5X增加的班级数)计算。假设学生总数缺乏56人,仍按上述第3.1条计算。3.4”一体化教学”的课程系指教务确认专业理论和技能训练由一位教师来完成的课程。(一个班级40人以上可分成
15、两个组,分别派一位教师任教,在机房内上的一体化课每班由一位教师承当J其教学工作量按实际授课课时数乘于系数0.7计算。3.5指导技能训练课,每班由两位教师承当授课任务,其教学工作量按实际授课课时数乘于系数(主讲系数0.50、辅导系数0.40)计算。3.6非毕业实践的下厂实习,每班每天可由一至三名教师指导学生下企业实习(根据管理性和指导性不同工作性质区分),其工作量按每天计3个标准学时折算。3.7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或既指导毕业设计、又指导毕业辩论的教学工作量,按教务部门实际核定的指导天数乘于3标准学时/天计算。只承当毕业辩论的教学工作量每学时计1标准学时。3.8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在下午4:30下班后组织且指导学生文体活动满1小时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