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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征收结算和奖惩考核办法根据区政府部署要求,从2010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征企业用地土地年租金,从2017年起开征土地收益调节金。通过我镇九年来土地年租金的征收情况看,完成任务较好。为进一步发挥各村征收积极性,圆满完成今年征收任务,特制订2019年土地年租金征收结算和奖惩考核办法。一、各村要积极抓好2019年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征收入库工作。村委对各企业上缴的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应及时足额入库,不得截留使用。二、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各村完成任务为应入库任务数的90%以上,当年年租金方可返回到村使用。2019年土地年租金返回比例为60%;收益调节金由区政府统
2、一安排使用,不作返回。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数90%以上的村,以90%为基数,按任务数分档次进行奖励。(1)任务数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IOooO元;(2)任务数在511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IoOO元,完成100%的村奖励20000元;(3)任务数在1012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15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30000元;(4)任务数在2013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2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40000元;(5)任务数在3014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25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50000元;(6)任务数在401万元以上,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3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60000元。四、年终结算如有发现截留使用土地年租金的村,取消奖励,截留部分财政作扣除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