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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方案按照中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照党章以及相关党规党纪规定,根据区委部署安排,对2022年*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以下简称“四个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总体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提出的“突出对标对表、突出敢抓敢管、突出强基固
2、本、突出引领保障”的指示要求,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打造美丽社区、智慧社区、平安韧性社区、法治社区,为“宜居*人民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二、总体考虑(一)突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领域的部署要求,加强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做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思想提升推动事业进步,努力推动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跃
3、上新台阶。(一)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要求,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牢牢牵住责任制“牛鼻子”,聚焦保障重点工作落实、推动疫情防控要求落地、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等,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做到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联动推进,凝聚改革和发展的强大力量,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营造引领区建设的火热氛围,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以一流党建引领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夺取双胜利。(三)加强系统集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四个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资源共用、载体共建、活动共办、成果共享,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持续健全考核指标,完善共性指标、分类指标、
4、特色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要求、量化评分标准、优化评价体系,更好聚焦*、街道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民区更好发挥标杆引领、改革开放、突破攻坚作用。加强分类考核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公益诉讼、保密机要等工作与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机融合,持续加强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深化联动、成果共用。(四)体现常态长效。注重动态指导,定期汇总分析在自评自查、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和相关专项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短板,以抽查指导、述职述责、领导约谈等形式,加强过程指导。注重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深化自查自纠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单位加快责任落实、问题纠偏、隐患防范、短板整改
5、。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明责、履责、尽责,实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三、重点任务(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通过深化打造“党课新讲坛”等学习载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下更大力气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基层干部、激发基层活力。优化干部招录管理、激励培育、选拔使用一系列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分班式、菜单式全员培训,多岗位实战化历练、谈心谈话等常态化管理,
6、进一步激扬干部建功“宜居*人民社区”的精气神。开展新一轮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行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基本制度,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居民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居民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深入实施“基石工程”,深化“i邻里”楼组党建。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提升“两新”领域党建水平,深化拓展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党建,积极探索街区党建新模式,以深化开展“在职党员融社区”项目为抓手,形成“双报到“党员等常态化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进一步优化“1+5+38+X”党群服务阵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服务阵地数字化转
7、型。发挥区域化党建作用,加强世博地区央地融合党建联建等。系统谋划打造街道“聚明心”党建品牌及一批基层“星”品牌。(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紧紧围绕街道重点中心工作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有力保障街道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督促推动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四级签约体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延伸,落实落细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加强对事业(参公)单位和居民区的日常指导检查,将责任压紧压实到“神经末梢”。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
8、细则不放松,围绕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检查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开展“纪审一体化”监督联动机制创新实践。严格规范执纪审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政治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街道党风廉政教育阵地体系建设,切实营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宜居*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
9、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理论学习,突出政治导向,创新学习方式,通过“码上学”等提升学习效果。扎实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新区第五次党代会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融媒等线上媒体优势,弘扬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典型事迹、典型人物,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区复查迎检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打好基础。加强新思想大众化品牌建设,探索建立新思想讲习机制。建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学习强国”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引入优质资源,持续挖掘社区达人,大力开展群众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形
10、成特色品牌项目,带动社区文明水平显著提升,传播更多*实践。根据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社情民意,做好社会舆情分析工作。把维护党的二十大网上政治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谨防疫情冲击和防控常态化衍生意识形态风险,落实党工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舆情发现机制和处置机制,常态化、多维度开展各平台舆情巡查。提升网评员队伍效能,及时妥善开展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稳妥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做好重要节点关键领域安全保障,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四)法治建设责任制方面。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宜居*人民社区建设工作各领域和全
11、过程。继续深化新一轮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紧扣街道及居民区工作重点难点,抓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区的统筹推进和协调发展,为街道依法治理和高效能社区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工作,加强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深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力量和手段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宪法、民法典、*法规及管理措施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解读,不断深化全国、市、区各级民主法治创建,着力培育红
12、梅调解工作室、青少年特色普法、社区法官工作室等法治*高品质、示范性法治文化品牌。继续培育楼组老娘舅、全科调解员、居委会法律顾问等多元化依法治理队伍,为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法治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四、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一)考核对象。坚持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对象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公)党组织、居民区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其中机关事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以部门和单位为主要对象进行考核。(二)考核主体。“四个责任制”工作分别由街道社区党建办、社区宣统文化办、监察办、司法所牵头负责。相关参与考核部门在牵头部门的统筹下,参加工作
13、考核、业务指导等工作。(三)考核指标。按照科学评价、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可操作可量化的原则,设置共性指标、分类指标、特色指标等三类指标。一是共性指标。主要包含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区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聚焦推进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市行动方案、区实施方案情况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理论武装、阵地建设、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共性要求,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的推进成效,以及各考核对象自查自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分类指标。主要体现分类考核要求,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工作特点,设置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考核指标的针对性、精准性
14、、有效性。三是特色指标。聚焦各考核对象在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体现创新探索、突破攻坚的成效情况。五、总体安排(一)谋划部署(6月底前)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按照考核对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全年重点工作,科学调整考核指标,形成量化考核表、重大问题清单等,经街道党工委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指导推进(7月9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全年。各考核对象结合实际,在上半年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考核单位加强分类指导,定期向各被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15、任落实落地。(三)督导落实(10月11月初)各牵头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短板比较突出的单位,梳理形成抽查单位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确定。由相关分管领导,根据被抽查单位情况,自行确定时间和方式,指导被督导对象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对抽查结果与自评自查差距较大的考核对象,年终考核成绩酌情扣减分。(四)总结考核(11月)1、自查自评(11月)。各考核对象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评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综合报告和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分别报送对应牵头部门。其中,
16、“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报告以党建责任制工作为主。2、民主评议(11月下旬)。各考核对象按照要求,召开测评会,开展评议。参加范围参照年终考核范围,同时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参与。民主评议结果分别报送对应牵头部门。3、考核总结(11月底)。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综合日常工作、年中督导、年底自查评议等情况,并结合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按照“能量化、尽量化”的原则,对各考核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明确考核分数、扣分原因。其中,各牵头部门最高评分均为100分,评分采取扣分方式,最小扣分值为05分,得分不保留小数点。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公)党组织、居民区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三类对象,分别评定“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总分高低评定为“好”的不超过40%,后5%的评定为“一般”或“差”,其余评定为“较好”;单项责任制考核中,95分及以上评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