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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对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围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切实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打造具有特色的婴幼儿健康成长高地。二、工作目标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
2、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建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力争在托育体系建设、服务设施布局上实现提升和突破。根据我区现状和未来发展要求,启动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街道完成“一街一普惠”布局、选址、立项,2023年全部建成使用,实现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全覆盖,全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6个左右,超过30%的婴幼儿入托,师资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形成规范有序、行业自律、
3、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三、主要任务和指标1.突出规划引领。各街道、园区2022年底要按照关于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8号)精神,编制普惠托育机构布局规划,明确“一区一街一普惠”布局、选址、立项;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应当主动设置托育机构。在规划幼儿园用地时应适当放宽建设面积用于幼儿园的托班建设,在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应当合理利用旧地开设托育机构Q(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规资分局,各街道、园区)2.优化阵地建设。筹建3000平方米150个托位的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9月底完成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选址、立项、建设工作并申报2023年中
4、央预算内项目。各街道启动面积不少于Iooo平方米、托位数不少于100个的托育机构的选址、立项和建设,落实“一区一街一普惠”要求,达到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个左右,托位总需求2550个(其中江浦街道托位1550个,桥林街道托位400个,永宁街道托位200个,汤泉街道托位200个,星甸街道托位200个);启动各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江浦街道不少于3家公办幼儿园开设1-2个托班,桥林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每个街道不少于1家公办幼儿园开设12个托班;实现社区亲子室全覆盖。园区内用人单位建设12家托育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建设12家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建设1-2家托育机构。加快
5、推进幼儿园托班建设,40%以上幼儿园要开设托班,在新建幼儿园中增加托班规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规资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园区)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保育人员、保健人员等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招聘力度。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6-12个月)1:3,托小班(12-24个月)1:5,托大班(2436个月)1:7。(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街道)4 .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出台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区级奖补和落实上级补助经费的配套经费。建立普惠托育机构风险基金不少于100万元。制定普惠托育机构纾困政策;
6、制定出台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指导定价、强化监管举措,促进托育行业平稳发展。(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四、工作步骤1 .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底前)。制定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2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9月)。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准确把握工作短板,根据全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政策制定、规划布局、行业管理等,出台应对解决问题举措,做好创新举措提炼、宣传。3 .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2月)。做好全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巩固提升,确保全区托育服务供给市场平稳有序,
7、托育服务能力在全市保持较高水平Q五、工作举措及保障措施1 .加强领导,挂牌推进。各单位、各街道要依据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浦政办发202115号)要求,落细落实各自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项目推进重难点问题。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邀请省、市部门开展针对性指导和预评价工作,确保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保持同步。2 .规范准入,严格监管。区行政审批局将托育机构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同步通报区卫健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区卫健委牵头,消防、市场监管、属地街道等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后向登记机关反馈相关情况。托育机构注册后应立即向区卫
8、健委申请备案,2个月内未向卫健部门申请备案的或卫健委督查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备案要求的,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依法处置。健全共商共建机制,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对街道一体化考核,压实属地街道和各部门职责;落实分级督查制度,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托育机构每月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卫健委,如遇重大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报送。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建立例会制度。属地街道要落实日常管理职责,发挥好综合执法队伍作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定期通报。3 .政策引导,优化体系Q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区卫健委要会同财政出台区级
9、托育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并将奖补资金纳入监管范畴;倡导托育机构备案前开通资金监管账户;建立特殊情况下的纾困政策。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保险品牌提供托育机构补充保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等),并鼓励机构为幼儿购买。突出公办引领、社会办补充,进一步优化区内托育机构服务体系结构Q区教育局应当对幼儿园开设托班出台支持性举措;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园区)因地制宜开设托育机构;增加公共场所托育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开展一批嵌入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化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
10、、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力争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4 .强化培训,提升服务。强化从业人员能力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从业人员综合培训。提升婴幼儿家庭照护能力,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上门照护指导工作。利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在婴幼儿出生、建档、体检、疫苗接种等阶段,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引导。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培养婴幼儿家庭专业照护的理念。推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体化,为全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免费体检,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相关经费统一纳入区级预算。附件:区普惠托育体系争取真抓实干激励事项任务分解附件区普惠托育体系争取真抓实干激励事项任务分解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工作要求和相
11、关依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政策机制1.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或方案。根据国家、省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出台政策文件情况。政府办卫健委已完成2.出台区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出台文件。政府办卫健委2022年12月31日前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托育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争取激励事项组织架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的情况。政府办卫健委2022年12月31日前二、支持保障4.落实“一区一街一普惠”,启动各街道普惠机构建设,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民生实事项目。将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的情况。(建设依据:市卫健委市
12、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街道级按面积不低于IoOO平方米建设。)发改委各街道2022年12月31日前5.安排托育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市级补助配套、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等。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卫健委财政局2022年12月31日前6.设立普惠托育机构风险基金100万。财政牵头设立风险基金,建立全区普惠托育机构纾困补助政策。财政局金融监管局2022年12月31日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工作要求和相关依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二、支持保障7.规资分局落实上级支持性政策,保障托育机构土地供应。落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工作的支持性举措,促进普惠托育服务良性发展的情况。规资分局卫
13、健委2022年12月31日前8.人社局落实上级支持性政策,负责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落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出台具体支持举措,促进普惠托育服务良性发展的情况Q人社局人社局2022年12月31日前9.房产局出台支持性政策,负责在旧城改造和老小区出新中,利用存量资源配置托育机构。针对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出台具体支持举措,促进普惠托育服务良性发展的情况。房产局房产局2022年12月31日前10.金融监管局出台支持性政策,负责为托育机构提供相关金融和保险政策支持,建立托育机构资金监管机制针对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出台具体支持举措,促进普
14、惠托育服务良性发展的情况Q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局2022年12月31日前11.完成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3(X)0平方米150个托位)。明确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制定运营方案(建设依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高新区卫健委2023年9月30日前三、服务体系12.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个左右,托位总需求2550个左右。其中江浦街道托位1550个,桥林街道托位400个,永宁街道托位200个,汤泉街道托位200个,星甸街道托位200个。辖区内2022年度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6个以上。卫健委各街道2022年12月31日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工作
15、要求和相关依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三、服务体系13.托育机构在国家系统备案数据要逐年提升。备案数:辖区内托育机构在国家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的数量;备案率:辖区内备案机构数量占辖区机构总数的百分比逐年提升。卫健委各街道2022年12月31日前14.省、市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省级项目为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级项目为设区市认定的市级普惠项目。卫健委各街道2022年12月31日前15.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托育机构项目数量增加Q辖区内近5年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发改委卫健委2023年12月31日前16.园区内用人单位建设1-2家托育机构。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总工会开发区高新区2022年12月31日前17.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建设12家托育机构。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政府办政府办2022年12月31日前18.医疗机构建设1-2家托育机构。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举办普惠托育机构。卫健委卫健委2022年12月31日前19.加快推进幼儿园(包含公办和民办)托班规模,江浦街道不少于3家公办幼儿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