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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八)。A法院B.检察院C.公安局D.各级政府2.原告只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借款10万元的,法院不得判令对方给付20万元;原告只请求对方返还本金的,法院不得判决对方返还本金加上利息。以上体现的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八)。A.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B.辩论原则C.处分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D.未
2、成年人4.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A.多元诉权说B.二元诉权说C.公法诉权说D.司法诉权说5.以下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D)。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D.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7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6.(B)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A.诉前证据保全B.先予执行C诉中证据保全D彳
3、亍为保全7 .本证与反证的划分同(B)基本一致,但却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A.证据的种类8 .举证责任的分担C.证据的分类D.物证的特征8.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D)。A.期间是关于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8 .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C.期间只有法定期间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哪个事情的处理应当使用民事决定?(C)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B.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C.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处理D.对是否准许当事人撤诉的10.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法院
4、应当(B)。A.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C.判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D.决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包括(AB)。A.诉讼程序B执行程序C.审判程序D监督附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ABCD)。A.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B.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C.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D.相互辩论13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D)。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14 .财产保全的方
5、式可以采取(ABC)。A.查封B扣押C冻结D.罚款15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情形W(ABC)o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B.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D.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6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17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6、18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19 .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20 .简述诉讼代理人的特点。答:Q)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21 .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特征。答: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3)普通共同诉讼
7、是一种可分之诉。(4)法院对普通共同诉讼的各请求不是合一确定,而是分别确定,这是与必要共同诉讼区别的关键点。22 .简述起诉的积极条件。答:(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3 .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答:(1)起诉方式简便。(2)受理程序简便。(3)传唤方式简便。(4)审判组织采用独任制。(5)审理程序简便。(6)审理期限较短。(7)判决快速、简便。五.案例分析题(20分)24.甲地甲公司向乙地乙公司购买钢材100吨,履行地点在丁地,价格100万元。乙公司要求
8、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地丙公司应甲的要求为其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在丁地交付货物后,甲公司未能按约付款,丙公司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问:现在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承担责任,它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乙公司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答:Q)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可以向甲地(甲公司住所地)或者丁地(合同履行地点)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相对于丙公司的担保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称为主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本案中,甲地是甲公司的住所地,丁地是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且乙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2)乙公司只起诉丙公司承担责任,则应该向丙地(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地是丙公司的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