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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平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平安管理,防止生产平安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的租赁、安装、检测、使用、拆卸的管理。第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平安生产责任主体,必需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重大危急源的监控管理。施工总承包单
2、位主要负责人对起重机2、械平安使用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平安使用负详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起重机械平安生产担当监理责任。第四条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和质安部负责地铁工程建设各施工站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的平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检测、验收合格及未经备案取得使用登记牌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第七条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省
3、级建筑管理部门3、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其次章起重机械租赁管理第八条租赁使用起重机械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出租单位进行全面审核:(一)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在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的租赁活动;(二)是否具有固定存放起重机械的场地和办公场所,配备有关的操作人员、平安管理人员;(三)是否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及设备履历书等。第九条租赁使用起重机械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检查出租单位是否根据平安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平安设施和装置,并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平安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平安责任。出租
4、单位应当对4、出租的起重机械及配件的平安性能进行自检,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第十条分包队伍不得租赁起重机械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队伍自用的起重机械的管理,并按本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第三章起重机械的安装及拆卸管理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业务。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顶升、附着,必需由同一个单位完成。严禁在夜间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平安检查和保养工作。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拆卸单位必需签订安装
5、拆卸合5、同,同时签订平安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平安责任。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听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平安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的平安生产负责。第十三条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应当根据平安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二)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安装(拆卸)操作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三)根据平安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四)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起重机
6、械安装、6、拆卸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位资质、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名单、作业时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第十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安装拆卸单位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杭州地铁集团工程部、机电部、质安部及相关上级部门。第十五条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对拟安装、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安装、拆卸单位应当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的要求,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并填写相应
7、的记录,7、相关责任人签字。安装、拆卸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拆卸单位应当根据平安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平安使用说明。安装作业结束后起重机械应达到平安使用标准要求。第十七条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第十八条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8、。8、主要内容包括:(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平安管理协议书;(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三)平安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安拆单位应当将上述(二)、(三)、(四)、(五)项资料供应给使用单位。第四章起重机械的检测管理第十九条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前,应托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其次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应当出具平安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或执业证书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担当法律责任。第五章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其次十一条塔式起重机、9、施工
9、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到起重机械安装地点所在地的建筑平安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施工现场起重机拆卸后,应注销使用登记。其次十二条施工升降机的防坠装置和高处作业吊篮的平安锁必需根据规定标定,施工升降机的平安停靠装置、防断绳装置必需灵敏牢靠。其次十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产权单位(出租单位)要共同对作业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平安技术交底和平安培训,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其次十四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平安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作业人员在作业10、中有权
10、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时,应马上处理;有权在发生危急及人身平安的紧急状况时马上停止作业或者实行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急区域,并准时向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其次十五条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钢管等材料自行搭设的龙门架或井架物料提升机。其次十六条起重机械与高压线或其它建筑物应当保持平安距离,达不到平安距离的,应当实行严密有效的防护措施。其次十七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修理保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起11、重机械定期
11、检查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要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其次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督促产权单位做好设备的修理保养工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设备的定期保养时间。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起重机械的检查、校验、维护、保养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其次十九条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附着的,拆装单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拘束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平衡臂不得在建筑物上方回转。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时,吊物不得超出施工现场。第三十一条起重机械如遇可能影响其平安技12、术性能的自然灾难、发
12、生设备事故或者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应重新组织检测、验收。第三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使用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装单位移交的安装验收资料;(二)平安爱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三)建筑起重机械的台班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上述资料移交产权单位。第六章起重机械的交叉作业管理第三十三条不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组成平安协调小组。平安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如下:1地铁集团工程部分管科长、业主代表;2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负责人及专职平安13、负责人;3监理单位总
13、监理工程师、平安监理等。平安协调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1统一规划塔式起重机总平面布置;2组织制定群吊交叉作业平安管理实施细则及平安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防碰撞平安措施并督促落实;4每周组织专项平安检查;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操作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和培训。第三十四条不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由市地铁集团质安部组织各参建单位签订平安作业共同管理协议。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平安措施。每台塔式起重机必需安装塔吊群智能防碰撞报警系统,确保塔吊群交叉协同作业时达到塔吊摆臂、14、小车移动和吊钩升降等三
14、维立体防护实时报警。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需保证防碰撞报警系统正常运转。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需坚持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空载让重载平安操作原则。第三十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每月必需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全部操作人员平安教育培训。第七章施工总承包单位第三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平安职责:1向拆装单位供应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2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15、作资格证书,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
15、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等,审核拆装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四周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如雷雨、台风季节等,对起重机械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4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平安防护;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6起重机械消失故障或者发生特别状况时,马上停止使用,消退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7督促设备出租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修理保养,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定期的保养时间。8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需组织对起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16、业。9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起
16、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人员组织上岗前身体健康检查,只有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觉身体或心理不健康的操作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实行调整其工作岗位等措施。10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八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平安职责:1.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2.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4.监督总承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状况;5监督检查17、起重机械的使用状况;6发觉存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准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地铁集团相关规定惩罚。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地铁集团质量平安部负责解释。附件:L杭州地铁起重机械备案表2.杭州地铁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