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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1.020CCSP50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XXXX-XXXX垦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ConstructionStandardforReclamationPaddyFieldProjectinAnhuiProvince草案版次选择(草案)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I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为提升耕地质量,增加水田面积,促进耕地内部结构调整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
2、平衡政策,制定本标准。本文件由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起草。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尚原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徽省垦造水田工程建设标准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安徽省垦造水田工程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区域划分、基本原则、选址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等相关标准。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垦造水田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评定等相关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3、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2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防洪标准GB50201-201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50085-200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高标
4、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5年)3术语和定义GB/T19231土地基本术语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水田PaddyField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耕作田块Cultivatedfields指由末级固定沟、路、渠所围成的耕作单元,又分为条田和梯田。体soiIbody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土壤发生层中的耕作层(表土层)、犁底层(亚表土层)、心土层(生土层)和底土层(死土层)。耕作层surfacesoiIlayer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
5、一般厚15-20Cnb养分含量比较丰富,作物根系最为密集,呈粒状、团粒状或碎块状结构。犁底层ploughsole指受农具耕犁压实、粘粒沉积和静水压力在耕作层下形成的密实亚表土层,一般厚58cm,最厚可达到20Clno有效土层厚度EffectivesoiIlayerthickness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当有障碍层时,为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本规范指耕作层、犁底层和心土层厚度之和。水土保持conservationofwaterandsoiI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4 A田间防渗工程Fieldanti-seepageworks指为控制农田日渗漏量而
6、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农田防渗工程效果,可采用水田渗漏强度或土壤容重进行评价。地力保持与提升工程Earthpowerconservationandupgradingproject指为充分利用原有耕地的熟化土层和建设新增耕地的宜耕土层而采取的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总称。耕地质量等别GradeofcultivatedlandquaIity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耕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耕地质量等别。包括耕地的自然等别、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4区域划分根据安徽省行政区划,在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划定的四个一级工程类型区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
7、地形地貌、限制因素、水源条件等,将垦造水田区域划分为平原区(包括淮北平原和沿江平原)、丘陵区和山地区。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区域类型划分见附录A。5基本原则R1合理选点原则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经济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实施垦造的区域或地块。5 5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取得当地政府支持。A1生态保护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其他生态安全隐患,注重保护和改善耕地资源生态环境。KA技术可行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土地整治垦造水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设计标准,设计方案科学,工程和生物措施技术可靠、安全适用。6 5经济合理原则在确保工程功
8、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效益,做到投资经济合理。6选址条件A1一般性要求6.1.1 符合国土、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环保、建设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6.1.2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要求,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6.1.3 水资源有保障,灌溉水量和水质符合农田灌溉要求。6.1.4 土地权属清晰。6.1.5 改造前地类主要是水浇地、旱地或适宜改造为水田的非耕地,地类认定依据是最近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后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AO重点建设区域6.2.1高标准农田建设区。6.2.2与周围已有水田能够集中连片,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的区域。6.2.3水源充足的旱耕地,经过工
9、程和生物措施,能满足水稻等农作物正常生长。6.2.4部分水源充足低坡、低丘或山地,通过抽水,能满足灌溉条件的补充耕地,经地力培育、增加土壤养分,提高保水保肥能力,水旱轮作逐步改为水田。6.2.5其他满足水稻种植或水、旱轮作条件的区域。A1禁止选址区域6.3.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6.3.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6.3.3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6.3.4灌溉水源无法保障的区域。6.3.5土壤改良后仍不适合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区域。6.3.6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损毁并难以复垦为耕地的区域。6.3.7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的区域。6.3.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垦的
10、区域。7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71一般规定7.1.1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工程技术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7.1.2 建成后的水田耕作层有机质含量和耕作层厚度不得低于建成前。7.1.3 建成后的水田质量等别不低于周边农田平均质量等别。7.1.4 垦造水田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15年,其中水源工程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7.1.5 项目规划设计应结合有关生态景观设计规程要求,突出生态要素。7.1.6 0土地平
11、整工程1 .2.1耕作田块布置耕作田块应在保持乡(镇)、村、村民组农田原有土地所有权完整性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和改造后种植模式确定田块大小。田块布置后的长度和宽度应满足种植、经营、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田块布局必须与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田间道路系统的布局相协调。平原区一般宜修建格田,当地形变化较大时宜修建梯田;丘陵区和山地区,一般宜修建梯田,当地形条件具备修建水平格田时则修建格田。田块之间可结合实地以植物篱、防护林、草地、沟渠、道路、作物等为边界,为动物生长提供缓冲生境和迁徙通道,建立各生物群落之间的共生关系。2
12、.2.2田面平整出面平整后,横向地表坡降应小于1/2000,纵向地表坡降小于1/1500;格田出面高差应当控制在3cm以内。7 .2.3田块修筑条田平原区耕作田块长边方向宜南一北向或接近南一北向布置,山地区田块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风害地区宜与当地主害风方向垂直。条田长度及宽度应满足灌溉、排水和农机作业的要求,符合当地农业生产习惯。田块的长度和宽度见附录B。格田田面高程应根据原地面高程确定,尽量依沟渠的走势从高到低变化,减少挖填土方量。相邻田块的田面高差应满足末级固定沟渠上下水位衔接的要求。格田长度宜为60120m,宽度宜为2040m,田坡高度宜为2030cm,坡顶宽宜为2040cm。梯田梯田
13、修筑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梯田田块布局宜顺山坡地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梯田长边应平行于等高线。梯田田块大小主要根据地形地貌、耕作效率及种植作物类型等因素确定,田面长度宜为50200m。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水平梯田断面,除考虑田坎高度、原坡面斜宽、田坎占地宽、田面毛宽、田坎高度、田面净宽等要素外,还应考虑梯田内侧设置土质排水沟,其具体尺寸根据降雨量、土质、地表径流情况而定。不同地形坡度水平梯田断面参数见附录C。8 .2.4田境修筑条田田填条出田域应夯筑土域为主,也可因地制宜采用豉、石、防渗膜等材料进行砌筑。土填制作要求:清除表土,平整筑土展。条田田填
14、规格见附录D。梯田田填按田境建筑材料分有土坎、石坎及土预制件坡等。丘陵岗区宜建水田土坎梯田,山丘区宜就地取材修建石坎梯田。根据梯田出填高度、外侧坡度角以及外侧坡坡系数来确定梯田田展的砌筑材质。梯田出域砌筑材质设计参数见附录B。9 .2.5田间防渗工程水田建成后,犁底层应具有良好的防渗能力,遇到干旱时,一次性灌水后,田面保持田面水不落干(即蓄水能力)的时间应不低于72小时。田块蓄水能力低于72小时,需实施防渗工程。田间防渗工程主要是犁底层的处理,首先对剥离后的田块进行削高填洼,平整底土,然后增覆壤土或粘土并夯实,直至达到防渗要求,最后均匀覆盖剥离的耕作土。实施田间防渗工程时要严格执行耕作层再利用
15、。现状土壤能达到防渗要求,可以不实施防渗工程。10 1土壤改良工程土壤质地改良主要措施由结构改造和地力提升措施。结构改造可采取掺沙、掺黏措施,也可利用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客土改良。地力提升措施可增施有机肥或种植绿肥作物,使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达到水田的基本要求。地力提升措施为不同质地土壤改良的公共措施。11 3.1耕地质量要求土壤有机质含量。耕作层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2gkg耕作层厚度。平原和丘陵地区耕作层厚度N20cm,山区耕层厚度N18c.一有效土层厚度。平原地区有效土层厚度60cm,丘陵山区耕层厚度有效土层厚度50cm土壤质地。砂质壤土至粘土,耕作层土壤以壤土为主,心土层以黏壤土为宜。土壤容重。土壤容重1.11.3gcm3o土壤PH值。改良后土壤PH值宜保持在67之间。土壤重金属含量。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田土体要求见附录E。未达到上述耕地质量标准的田块,应对土壤进行改良。7.3.2黏质土壤改良措施结构改造对于耕作层为黏土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