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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湖县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计算说明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加快绿色淮安建设步伐,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的通知(苏林业2006170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苏林业200935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2015年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2015年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和2014年度成片造林更新、保存2015年森林资源消耗情况,现将我县2015年林木覆盖率测算结果、数据统计来源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金湖县位于淮河下游、江苏省中部偏西地区,方位在长江以北、苏北
2、灌溉总渠以南、洪泽湖以东、大运河以西。地理坐标为北纬32。47,33o13,东经1185311922地处两省三市之交,东与本省扬州市的宝应县、高邮市接壤,南与安徽省滁州市的天长市相邻,西与本市吁哈县、洪泽县交界,北与洪泽县毗邻。地势西高东低,北部、东部、南部是湖荡相间的湖积平原,约占陆地面积73%;西南部为缓坡丘陵,约占陆地面积27%,全县国土总面积1393.9平方公里,其中10平方公里以上水面面积237.11平方公里。全县辖10个镇,35.71万人。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9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8428元和14575元。二、监测依据1
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统计组织实施办法(苏办发(2013)15号)2、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八项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3)29号)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的通知(苏林业2006170号)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苏林业200935号)5、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及达标考核工作的意见(苏林业201076号)6、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2015年林木覆
4、盖率监测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苏林办测2016l号)三、数据来源金湖县国土总面积为1393.9平方公里,水面大于10平方公里的水面面积237.11平方公里,全县土地面积为1157平方公里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认定淮安市2014年林木覆盖率监测结果的函(苏林业2015ll号),2014年森林资源基数为:森林覆盖总面积284.22百公顷,其中有林地255.89百公顷,灌木林地6.45百公顷,四旁树折算面积21.88百公顷。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2014年全省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情况的通报(苏林测2015l号),2014年全县新造林2.10百公顷,其中有林地1.56百公顷,灌木林地0.54百公顷,造林更新率
5、为48.2%;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2015年全省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情况的通报(苏林测2016l号),2014年造林保存率为100%o根据省局提供的国家林业局华东院反馈的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初步结果,我县纳入林木覆盖率计算的有林地、特灌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样地数共减少8个,对应扣除的森林面积为95百公顷。根据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面积的统计,2015年全县森林资源消耗面积为3.13百公顷。四、计算方法及监测结果2015年林木覆盖率=284.22+2.10(1-48.2%)100%-95-3.131157100%=16.18%注:其中九次清查减少样地应扣除的森林面积我县在2015年林木覆盖率测算时已一次性扣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