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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灭火条例、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市县区以外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
2、作。林区乡镇、村委会、工矿企业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2.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XX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联系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
3、援大队、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酉水吕洞山景区管理处、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任成员。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林防灭火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州森防指报告森林火灾事故及扑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222县森林防灭火办承担县森防指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2.3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全县
4、森林防灭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森林防灭火监督和管理部门加强林区农业生产用火的管理;协助森林防灭火监督和管理部门指导设在林区或毗连的(农)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农(牧)场、园艺场森林火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灭火资金的监督管理。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工作;协调、
5、指导城市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参与有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公安局:研究部署全县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指导各地派出所及相关机关部门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
6、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有关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运输的优惠政策;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灭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积极配合
7、并参与应急避险工作。县文旅广电局: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森林火灾的宣传报导;负责防火期内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和公益性森林防灭火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灭火期内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形势分析,与县森林防灭火办会商开展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共同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进行联合发布;在县政府的组织下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供火场区域的天气预报和相关
8、气象服务。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森林火灾的抢险救灾工作;配合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驻地党委、政府统一调度,负责组织消防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抢险救灾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引发石油等危险品火灾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组建一支森林防火扑救半专业队伍,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的宣传、巡逻、扑救;协助辖区内周边乡镇扑救直接威胁本辖区的森林火灾。酉水吕洞山景区管理处:负责组建一支森林防火扑救半专业队伍,做好风景区内森林防火的宣传、巡逻、扑救;协助辖区内周边乡镇扑救直接威胁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县电信公
9、司:负责林区森林防灭火通信设施建设;协调做好森林火场应急电信通信保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县移动公司:负责林区森林防灭火通信设施建设;协调做好森林火场应急移动通信保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县联通公司:负责林区森林防灭火通信设施建设;协调做好森林火场应急联通通信保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2.3 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防指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由上一级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事发地森防指分别指挥。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森防指的统一指挥,部队内部实行垂直指挥。各级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的
10、统一指挥。2.4 专家组县森防指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3.2 监测预警3.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参照国家森防指发布的标准。3.1.2 预警发布气象部门会同应急部门制作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预警地区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达到黄色以上预警级别时,县森防指立即向预警地区森防指下发通知,并发布预警信息。当火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县森防指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
11、。3.1.3 预警响应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加强防灭火值班调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了望监测,加强火险隐患排查,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县乡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县人民政府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加强24小时值班调度,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预警信息宣传力度,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做好防灭火物资调拨准备;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级防灭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原则上不得外出。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县级人民政府启动以下响应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入山防火检查,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区域进行蹲点督查,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
12、措施;各级防灭火工作人员处于高度临战状态。3.2 信息报告各级森林防灭火办应将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方便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有火必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办。对国家森防指发布的卫星监测热点,各乡镇森林防灭火办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个小时内将核查结果报告县森林防灭火办。森林火灾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乡镇森林防灭火办应立即核准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办:(1)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
13、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3 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乡镇、县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5)直接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及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火灾;(6)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7)需要县森防指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符合县规定情形的,乡镇森林防灭火办应立即核准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办。4 .应急响应4.1 灾害分级按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
14、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IoOo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 分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报请州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
15、灾,报请省森防指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县级层面设定IV级、HI级、11级和I级四个应急响应等级。4.2.1 IV级响应(1)启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时,县森防指启动IV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或发生持续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发生直接威胁国有林场、重点工程造林区、野生珍贵树木群落的森林火灾。(2)响应措施。乡镇森防指进入应急状态,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乡镇森林防灭火办要立即将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向县森林防灭火办报告。县森林防灭火办进入应急状态
16、,全面掌握火灾扑救动态,及时向州森林防灭火办、州森防指报告应急救援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县森防指派出现场督导组协助和指导乡镇区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救工作。422In级响应(1)启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时,县森防指启动HI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发生持续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发生直接威胁重要民生、经济、军事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火灾。(2)响应措施。县森林防灭火办及时调度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县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负责调度指挥,及时召集森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向州森林防灭火办、县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情况;派出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