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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安市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林安”行动实施方案宜春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林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检字2017)27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联合专项行动(简称“林安”行动)作出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高安市林业植物联合执法“林安”行动领导小组,局长胡平如任组长,副局长喻剑波、总工童四和任副组长,成员聂庆元、曹斌、赵斌、黄俊、葛希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安市林业局森防站,由曹斌同志任主任,邹兵同志任副主任,成员为朱剑波、罗俊,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积极配合好
2、省级“林安”行动联合检疫执法工作组工作,无缝对接好“林安”行动,对全市涉林企业和涉林产品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二、行动安排本次行动从2017年10月起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一)第一阶段行动安排1、时间安排:2017年11月-12月开展第1次执法行动;2018年3月-6月开展第2次执法行动。2、重点检查区域:第1次行动重点检查区域:瑞州街办、筠阳街办、大城镇、祥符镇、村前镇、相城镇。第2次行动重点检查区域:石脑镇、龙潭镇、杨坪镇、汪家坪乡、伍桥镇、上游水库、华林镇。(二)第二阶段行动安排1、时间安排。2018年10月-12月开展第3次执法行动;2019年3月-6月开展第4次执法
3、行动。2、重点检查区域。第3次行动重点检查区域:荷岭镇、荷岭林场、上湖乡、黄沙镇、新街镇、八景镇、独城镇。第4次行动重点检查区域:太阳镇、建山镇、田南镇、灰埠镇、相城垦殖场、矿山水库。(三)重点检查对象。 检查非法生产、加工、调运疫区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企业和个人。 检查涉进口木材、板材企业。 检查涉林木种苗、景观植物引种或销售企业。 进口原木、板材等跨区调运检查。(四)主要检查内容检查木材加工及其包装制品企业,是否符合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收购木材,是否存在非法跨省调运木质包装材料,违法违规加工、经营、调运和使用疫木。 检查进口木材、林木种苗、景观植
4、物是否经过检疫审批,是否存在审批单证假冒伪造、无效、非法夹带、违规调运、逃离监管、未按规定隔离等问题。 对引进风险高的苗木、景观植物和木材资源的风险评估与查定、检验检疫、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其他非法生产、加工、调运疫区松木及其制品包装材料的行为。三、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宜春市森防站。按时报送检查进度,将行动进展成果在每季度末上报宜春市森防站。 积极配合好省、宜春市“林安”行动联合检疫执法工作组工作。 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或个人,一律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植物检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在执法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让执法对象充分认识到检疫执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了解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 全面总结检查经验,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要问题随时报告。高安市林业局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