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垛田保护规划2023—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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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垛田保护规划(20232035年)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泰州垛田是低洼沼泽地水土利用的典范,有利于湿地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其独特景观资源的利用,为泰州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应编制垛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科学开展垛田保护工作,保护利用农业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促进泰州垛田农业文化遗产可持续管理,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二、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1 .中华人民共

2、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7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8 .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9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10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二)政策文件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4 .中共中央国

3、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7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写导则(农办企(2013)25号);8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9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

4、准化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C2020)22号)。(三)相关规划和标准1 .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2 .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苏政复202319号);3 .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泰政办发(2020)59号);4 .泰州市水土保持规划(泰政办发2018131号);5 .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泰政发(2021)129号);6 .泰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泰政发(2021)87号);7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农企发20124号)。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

5、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32025年、规划中期为20262030年、规划远期为20312035年。第二章现状与形势一、基本现状近年来,泰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泰州垛田保护作为彰显乡村价值、推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保护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进、久久为功,垛田保护的显著成效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泰州奠定坚实基础。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严格实施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加强垛田保护,传承和弘扬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推动垛田永续利用。精细化执法水平加速提升,在原国家级保护范围和省级保护范围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次国调成果和遥感影像,精准国家级和省级保护边界

6、和矢量范围,并沿保护区范围设置保护界桩和重点保护区公示牌对垛田进行保护。文化传承传播卓有成效。2013年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成为第一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年该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评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成为江苏首个也是迄今唯一获此殊荣的遗产,2019年兴化垛田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兴化垛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成功承办首届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学术研讨会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工作交流会;多次举办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框架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培训班;积极参加各类遗产地推介活动,有效提升了垛田及相关农产品品牌形象。优质农产品品牌

7、加快塑造。充分利用垛田肥沃的土地资源,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脱水蔬菜生产基地、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获评中国果蔬脱水加工第一县、中国生态河蟹养殖第一县。兴化大米先后于2016年、2018年、2021年获得全国十大区域公用品牌称号,兴化大米、兴化大闸蟹和兴化香葱分别入选2020年、2021年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兴化香葱成为欧盟保护的首批100个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品牌富农。农旅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培育以千垛花海为代表的休闲农业,叫响“全域兴化、如诗如画生态旅游品牌,打造“泰州独有、江苏一流、全国知名”的水上旅游风

8、景带。整合遗产地内“千垛菜花”、水上森林、徐马荒湿地等景区资源,打造集文化、旅游、生态于一体的水乡景观大道,该景观大道先后入选省交通运输厅“最美农路”和“最美自驾游线路”,被交通运输部评为“最具乡愁和“最有人气”的路。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市垛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如何平衡垛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还存在一定差距。共建共享格局尚未形成。随着垛田保护利用的深化,垛田保护区居民从文旅产业、农业生产中获益渐增,但当地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仍然依靠外出务工,从垛田保护利用中直接取得经济收入占比较低,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参与垛田保护的热情。季节性开发利用存在矛

9、盾。泰州垛田旅游旺季是每年秋季至次年春末油菜花盛开季节。旅游旺季,游客人数逐年增加,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一定压力;旅游淡季,为降低景区维护成本,当地较少耕种其他作物,造成垛田商业价值未能充分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空间有待拓展。当前垛田旅游开发主要以油菜花观赏为核心,旅游及文化产品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富有泰州垛田特色的民俗活动以及耕种体验项目有待进一步挖掘,垛田农业文化遗产标签有待进一步拓宽,以便充分彰显民俗文化及文旅价值。三、面临形势当前,泰州垛田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从机遇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202

10、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泰州市坚定不移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视角发掘,展示垛田历史、科技、文化内涵,发挥“双遗产”金字招牌效应,提升垛田景观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激励人民群众保护和延续垛田的积极性。从挑战来看,伴随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垛田地貌景观存在被蚕食和破坏的风险。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更新,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受经济利益驱动,当地居民摒弃传统农耕技术,作为核心要素的传统农业生产技艺传承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农村民俗文化随着城市文明的发展存在消失的风险。第三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

11、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挖掘泰州垛田农业文化遗产内在精髓,全面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二、基本原则保护优先、全面发展。结合泰州垛田的历史传承性、活态性、整体性、系统性特点,坚持保护优先,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泰州垛田自然资源、人文习俗、农业文化等方面全面发展。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加强对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列入湿地保护名录的垛田

12、区域的管理保护,确定泰州垛田保护与发展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基础信息扎实,问题分析客观,目标科学明确,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利用、注重传承。坚持可持续发展,将生态景观保护与周边开发利用遗产资源有机结合,促进泰州垛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注重泰州垛田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传承,确保泰州垛田延续千年的自然景观、传统农耕体系以及民俗文化有序传承。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共建共享体系,推动泰州垛田保护的决策、管理和开发。三、主要目标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指引,率先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现泰州垛田保护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三位一体”。具体表现为“四个高”:生态保护高效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全面深化,泰州垛田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垛田地貌环境全面整治,保护区传统”垛田春色”得到恢复,实现“垛变高、沟变宽、水变清”,垛田原始地貌特色进一步彰显。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维护,实现垛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农业生产高质量。垛田传统农业技术进一步传承利用,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垛田龙香芋产业园、沙沟红薯产业园建设加速完善,垛田相关产业收入在当地居民总收入中的占比显著提升。兴化龙香芋、兴化香葱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亚洲最大的脱水蔬菜基地品牌影响进一步扩大。文化传承高赋能

14、。主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遗产论坛、遗产地工作交流会、遗产培训班等活动明显增加,以垛田文化为核心元素的文艺作品更加丰富,充分展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旅游发展高品质。充分挖掘垛田优质农文旅资源,创建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建成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实现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居民大众化、多样化、个性化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在千垛菜花、李中水上森林等旅游产业基础上,民宿、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等活动更加丰富,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第四章保护范围与要素一、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划分(一)兴化市垛田保护区范围兴化市垛田保护区涉及兴化市垛田街道、千

15、垛镇、沙沟镇、中堡镇等四个乡镇(街道),面积约21.488平方公里,其中,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垛田区域、兴化千垛景区、李中水上森林景区作为重点保护区。表1兴化市垛田保护区乡镇村落面积(平方公里)备注垛田街道芦洲村、杨荡村1.047重点保护区芦洲村、高家荡村、平安垛村、王横村7.857一般保护区千垛镇中堡镇千垛镇东旺村、中堡镇朱野村3.353重点保护区千垛镇苏宋村、草王村2.569重点保护区千垛镇徐坪村、红星社村2.753一般保护区沙沟镇崔垛新村、崔垛东村、斜沟村3.909一般保护区合计21.488(二)海陵区垛田保护区范围海陵区垛田保护区涉及海陵区华港镇港口村、溪西村、溪东村3个行政村,面积约0.395平方公里。表2海陵区垛田保护区乡镇村落面积(平方公里)备注华港镇港口村0.005一般保护区溪西村0.224一般保护区溪东村0.166一般保护区合计0.395(三)姜堰区垛田保护区范围姜堰区垛田保护区涉及姜堰区淤溪镇周庄村、杨庄村2个行政村,面积约0.042平方公里。表3姜堰区垛田保护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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