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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全县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专题视察报告(仅供学习)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X的重要任务,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县政协高度关注全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今年5月份,集中时间精力,由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邓利辉带领相关专委会、部分县政协委员,与县委政法委一起,围绕“全县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主题开展了专题视察活动。视察组深入开通镇、树满街道、鸿兴镇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开展视察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经过系统梳理、研讨,形成视察报告如下: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全县上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平安X
2、建设,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有力保障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初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一是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百姓说事点”等基层调解组织。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县16个乡镇、3个街道、172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全部建立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全
3、县共建立网格1020个,配备网格长733人,网格员1271人,成立网格党支部53个,设置网格党小组73个,制定了网格事务准入清单,建立健全网格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屯)、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18项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县、乡、村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组织,建立完善平安建设考核细则,不断强化考评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导向性和实效性,推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落细。不断加强基层综治队伍建设,全县16乡镇、3个街道全部配备政法委员,在村、社区配备综治协管
4、员、网格长、网格员、信息员等基层综治队伍,全县172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一村一辅警”,有效改善基层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在村屯、社区建立治安巡逻队、联防队、护屯队、红袖标等群防群治队伍,推进实施“十户联防”“平安大喇叭”、雪亮工程等防控措施。全县共安装公共探头1289个,社会探头16000多个,全县重点部位安装人脸识别监控探头70个,提高技防能力。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和法治X建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稳步推进,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5、显著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集中整治基层突出问题,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大力宣传全县政法系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获得了广大群众一致赞誉和认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视察中发现,近年我县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但受资金投入、人员力量、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层基础保障不充分。由于我县乡镇(街道)财力有限,用于基层社会治理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不
6、规范,设施设备严重不足。百姓说事点建设不规范,缺少活动场所,群众参与度、认可度不高,作用发挥有限。二是基层人员力量短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任务重,责任大,但编制人员短缺,基层司法所还有1人所现状,影响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成立以后,没有专项编制和专职人员,多为兼职,影响综治工作开展;村(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三是基层治理机制运行不畅通。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不健全,网格运转机制、网格员职能职责、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网格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等有待进一步完善。网格员任务重、待遇低,劳动付出与报酬待遇不成正比;“网格
7、预警、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运行不畅通,各部门职责任务需进一步明确。四是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社会治理手段还比较原始粗放,在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支撑社会治理方面存在较大短板,网格员开展信息采集、问题上报等工作,仍依赖传统方式。各部门数据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存在较明显的数据壁垒问题。五是基层缺少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少数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依然存在,习惯于用“老路子”“土办法”去解决,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缺少化解矛盾的能力,导致群众网络上访或越级上访等,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基层行政执法能力软弱。一是乡镇、街道没有执法权,基层执法体系不完整、不配套,没有真正解决属
8、地执法,怎么执法、谁去执法问题,基层属地执法目前存在盲区,街道、乡镇没有执法权,极大限制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二是缺少执法专业人员。基层缺少具备执法资格、拥有执法能力的专业人才,村(社区)缺少基层治理专业人员。三、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视察过程中和座谈会上,一些部门和政协委员对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这些意见做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达标升级步伐。建立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要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
9、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议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加强保障,积极探索以项目带动综治基层建设投入,争取项目资金,减少基层经济压力。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经费及物资保障机制建设等工作。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我县“雪亮工程”建设拟投入资金1840万元,采用“一总两分”建设模式,(即:县级指挥平台、综治分平台、公安分平台)架构建设施工。建成后,将补齐我县社会治理智能化短板。目前,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阶段,县级财政在保障建设经费的基础上,需要将后期运维费等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
10、算,逐年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网格化服务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网格统一编号,严格落实网格准入事务清单和事项办理流程,加强网格力量配备,落实一格一员、专人专责,明确工作职责,完成网上指挥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网格预警、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将涉及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下沉进网格,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逐个解决。着力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网格员,加强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健全网格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网格员工资待遇、人身保险、社会保障水平。在城市落实“五长”联动机制,使服务管理工
11、作延伸到楼栋、单元、住户、居民。逐步把资源、服务和管理下沉到网格,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社会每个角落拓展、向基层村屯和居民楼栋等末梢延伸,努力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的工作目标。四是建立基层政法队伍保障机制。要大力推进基层力量专业化整合。坚持人财物政策向基层倾斜,整合基层政法力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综治中心、“百姓说事点”专职人员。进一步加强基层“两所一庭”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编制人员力量,推动“一村(社区)一警(辅警)”全覆盖,逐步提高辅警待遇保障,打造更加专业的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增强政法机关直接服务群众的水平。五是进一步防范化解社
12、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百姓说事点”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重大项目建设、老城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隐患产生。六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转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理权,建议由县级执法部门向下延伸派驻执法。依法强化街道、社区对涉及到辖区的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行“党建+网格”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打造党领导城市治理的坚强阵地,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引导群众了解、参与、支持社会治理特别是平安创建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