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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为养老机构标港化建核瑟4)目录第一章总那么2第二章引用文件2第三章术语定义3第四章设施设备5第五章效劳工程12第六章机构管理23第七章监控检查27第八章附那么28附件:养老机构托养效劳合同参考样式29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宿、膳食、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效劳的各类组织。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1社会福利中心)、荣耀院(荣誉军人康复院)、养老院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养护院(老年护理院)、敬老院(楼)、托老所等。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养老机构。第三条养老机构要依据国家、省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指引,履行合同约定,以专业知识
2、和职业技能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效劳,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度晚年。第四条养老机构除适用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引用文件第五条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方法(民政部令第19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根
3、本标准fMZ008-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标准(JGJ122-9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23)养老机构平安管理MZ/T0322023)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方法(卫生部令第10号)消毒管理方法(卫生部第27号令)消毒技术标准(2023年版)(卫生部公布)医院感染管理方法(2006年7月26日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WS/T367-202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4789-202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0-2023)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202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23)环境管理体系fGBT24001-2004)
4、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三章术语定义第六条本指引所涉及的主要术语和定义(一)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二)自理老人: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三)介助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辅助器具帮助的老年人。(四)介护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专门护理的老年人。(五)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由政府出资举办的供养城市中的“三无老人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或其赡养人或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和接收社会上的老年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六)荣耀院(荣誉军人康复院):政府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
5、的优抚事业单位,主要为接收烈属老人、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七)养老院(老人院):接收政府供养的或社会上的老年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八)老年公寓: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效劳设施。(九)护老院:专为接收介助老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十)养护院(老年护理院):专为接收介护老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十一)敬老院(楼):街道、乡镇)、村设置的供养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保吃、穿、住、医、葬)老人或接收社会上的老年人托养的养老机构。(十二)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效劳的社区养老机构。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七条
6、建筑设计根本原那么(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三)老年人公共建筑、出入口、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无障碍设施条件。(四)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第八条出入口(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L50mxL50m的轮椅盘旋面积。(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识别。(三)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35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
7、坡道过渡。(四)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五)出入口顶部应设雨篷,出入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巩固、耐磨、防滑的材料。第九条过厅和走道(一)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车床盘旋条件,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的空间。2 .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门与邻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0m,应保证轮椅盘旋和门扇开启空间。3 .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cmo(二)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80m。(三)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
8、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四)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0m和0.65m高处宜设40一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外表间距40mm,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较好的其他材料制作;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第十条楼梯、坡道和电梯(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二)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楼梯段净宽不得小于L40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三)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O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
9、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四)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l12o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标准JGJ5020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0mo2 .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平安档台。(五)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0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九条第(四)
10、款的规定。(六)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车床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m高处设介助平安扶手。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可视监控系统。第十一条居室(一)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二)集中托养型老人院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后;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Itf。(三)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o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00m
11、o(四)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11f。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o第十二条厨房(一)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二)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0(三)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5mo(四)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
12、案台应退进0.25m。第十三条卫生间(一)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坐便器、洗面盆和淋浴器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m2o(二)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三)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四)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盘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五)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或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或淋浴座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六)
13、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L20mx200m,内设0.4Om高的坐便器。(七)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Om的“L形平安扶手或力1形落地式平安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平安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平安扶手。(八)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式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开头。(九)卫生间、厕位间室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第十四条阳台(一)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0mo(二)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净深度不小于L50m的阳台。(三)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3
14、0m,寒冷地区宜设封闭式阳台。顶层阳台应设雨篷。阳台板底或侧壁,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四)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50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0m。第十五条门窗(一)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30m。(二)老年人住宅户门净宽不应小于L20m,内门(含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三)起居室、卧室、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用可观察的门。(四)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第十六条室内装修(一)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15、。(二)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三)老年人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老年人通行的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不宜采用黑色、显深色面料;2.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地区不宜采用陶瓷材料。(四)老年人居室不宜设吊柜,应设贴壁式贮藏壁橱。每人应有LOO立方米以上的贮藏空间。第十七条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给热水。(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空调降温和取暖设备。(三)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音处理和噪声控制。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5dB,空气隔声不应小于50dB,撞击声不应大于75dBo(四)建筑物出入口雨篷板底或门口侧墙应设灯光照明。阳台应设灯光照明。(五)老年人居室夜间通向卫生间的走道、上下楼梯平台与踏步联结部位,在其临墙离地高0.4Om处宜设灯光照明。(六)起居室、卧室应设多用平安电源插座,每室宜设两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