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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苏州国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根据吴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吴委办(2018)79号)、关于明确区属国有公司采购事项管理意见的通知(吴财购(2016)4号)、关于印发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吴国资201619号)、区住建局关于启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的采购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推进项目进展,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本规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2、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省、市、区和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3、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作为责任主体的项目、受区政府委托的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及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责成国裕承担建设的项目。4、采购招标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的方式1、公开招标: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进行招标。根据吴中区建设局招标办相关规定执行。2、限额工程招标: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进行招标。根据吴中区建设相关规定执行。3、政府采购:代建财政资金项目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4、社会采购:项目预
3、算达到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起点金额的货物类、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采用社会招标,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负责代理采购业务,信息公开发布在社会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社会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不应设置浏览权限,任何潜在投标人都可浏览完整信息。招标公告名称至少应包含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立项名称)、招标工程名称,以便潜在投标人查找。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应不少于3日。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提交文件截止之日不应少于5日。5、自行采购:以上4种采购方式以外的项目。三、工程类、设计、勘察、监理、服务类等项目的范围1、工程。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以上的
4、工程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发包。2)单项合同估算价220万元V400万元的工程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进行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后,办理相关手续,区住建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的工程,自行采购。4)涉及紧急处理的应急工程由本公司会办后实施。2、设计、勘察。1)单项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发包。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100万元的,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进行招标。3)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的,自行采购。3、监理。1)单项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发包。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100万元的,在
5、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进行招标。3)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的,自行采购。4、编标、工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等咨询业务。A、工程招标代理(指委托工程招标、限额工程招标业务的服务):1)单项合同估算价220万元的,在社会平台进行招标。2)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的,自行采购。B、采购代理(指委托社会采购、政府采购业务的服务):1)单项合同估算价210万元的,在社会平台进行招标。2)单项合同估算价VlO万元的,自行采购。D、预算、标底编制:1)单项合同估算价220万元的,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择优遴选咨询单位。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的,自行采购。E、跟踪审计:1)工程造价25000万元的项目,在预
6、选承包商名录库进行初选,经区审计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确定跟踪审计单位。2)工程造价V5000万元的项目,自行采购。5、监测、检测类等服务1)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20万元的,在社会平台进行招标。2)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的,自行采购。6、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本公司会办后确定。7、供电、燃气、供水、通讯、质检、测绘等涉及职能单位、垄断部门的项目直接委托。四、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采购。1、采购金额2政府采购目录内起点金额的,在社会平台采购招标。2、采购金额起点金额的,自行采购。五、采购目录外的货物、服务采购。1、目录外限额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250万元,在社会平台采购招标
7、。2、目录外限额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50万元,自行采购。六、采购招标的工作流程1、采购限价的拟定。单项工程造价25万元的项目委托造价事务所进行编制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作为采购公开限价。2、选择评审专家。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规定选择。限额招标、社会采购由代理公司根据项目性质在专家库中抽取。3、开标地点: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开标。限额招标、社会采购在代理机构的开标场所。4、开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竞争性磋商除外);废标后,除采购及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次招标仍少于三家的,在第三次招标时可由
8、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邀请招标,第三次招标仍少于三家的,由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第三次招标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的单位实力、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最终择优选定一家评审合格的为中标人。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等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6、社会采购项目投诉处理: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异议在招标文件明确截止日期前提出,招标小组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3日内作出答复。2)中标公示期内,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提出,招标小组组织调查,作出答复。七、签订合同与供货1、由代理机构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部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
9、负责合同的拟定、核对、流转、会办与签订。2、项目部负责监督中标人完成合同内容,并根据相关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包括交接、入库、核验、变更等手续,并出具验收资料。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时,涉及金额较大或者特殊情况下,应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须经公司会办同意后方可签订。八、结算审计1、在建项目工程、货物类社会采购的纳入结算审计范围。项目完成后,项目部负责收集结算资料,并转交合约科送至区审计局进行审计。2、合同金额V5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委托第三方造价事务所审计。九、资料归档项目审计完成后,各部门向本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包括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十、自行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抽签、内部招标、直接委托等。十一、本公司设立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对采购公告、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采购文件由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内审部门、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流转会签。十二、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服从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调查与管理意见。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按新文件要求调整。不另备案。2019年3月28日采购招标文件会签单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名称代理单位文件类别采购公告口招标文件口合同文件口资格预审结果经办人合约科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