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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XX.刖百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一节工作基础第二节存在问题第三节重大机遇第四节面临挑战第二章规划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原则第三节规划定位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五节规划目标第六节规划指标第三章重点任务第一节健全生态制度,护航污染防治攻坚第二节开展系统治理,建设美丽赣州第三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四节激活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制造高地第五节提升人居环境,积极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第六节挖掘生态理念,培育赣南文化引领区第四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第一节重点工程第二节效益分析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第二节严格规
2、划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第三节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第四节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人才建设附表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
3、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原则和五大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效载体。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4、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新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开启新路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呈现新气象。2016年8月,江西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21年,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赣州市生态优势突出,是赣江、东江、北江的源头区,是赣江和东江水源的根基和命脉所在,是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
5、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历年来,赣州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突出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崇义、寻乌、石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崇义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应对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赣州市人民政府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本次规划范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下辖3区2市13县。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为实现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将规
6、划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2025年,第二阶段为2026-2030年。本规划将作为赣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建成“美丽赣州”提供战略支撑。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一节工作基础(一)地理位置优越,生态区位重要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赣江上游,是珠江流域东江、北江的源头,是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是大湾区联动内陆发展的直接腹地,也是连接闽东南三角区、长江经济区与华南经济区的纽带。“据五岭之要会,扼赣闽粤湘之要冲”,自古就是“承南启北、呼东应西、南抚百越、北望中州”的战略要地。地处南岭山地、武夷山脉和罗霄山脉交汇地
7、带,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优势突出赣州市水系发达,河流纵横,境内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094条,河流面积14.49万公顷,多年年均水资源量为337.4亿立方米。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生物多样性丰富,拥有441种陆生野生动物,13种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64种国家11级保护野生动物;境内维管植物有270科3300余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8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种,二级保护野生植物76种,是中国特有植物珍贵树种较多的地区。矿产资源种类繁多,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现各类矿产110种(含亚矿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3
8、种(含亚矿种),是我国重要的有色、稀土和萤石矿产资源产业基地,素有“世界鸨都”“稀土王国”之美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客家文化源远流长,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处,国家4A级旅游景区33处,国家3A级旅游景区22处,拥有“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呻日明圣地”“生态家园”“世界橙乡”等美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而独特。(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护住“生态绿”基本建立党政实绩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先后出台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赣州市
9、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了生态文明的督查考核约谈、终身追责的“责任链条”。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2020年启动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制定出台了赣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赣州市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举办了
10、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培训班;完成了2022年度全市共计666处自然资源的首次登记公告;全面开展了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本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高位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组织编制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首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已基本完工。推动建立全市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二轮市内流域生态补偿累计签订23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24个县级考核断面,其中章江流域6个、东江流域6个、贡江流域12个,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积极向上
11、级争取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逐步构建以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河长制+”模式,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长+警长”机制,创新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健全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构建“智慧河长”信息平台,实现掌上巡河护河。开展生态综合执法改革创新,率先在全省成立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正式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着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出台县乡村林长制工作办法(试行),建成了覆盖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了林
12、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督办、考核和林长巡林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两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有力推进“林长+检察长”“林长+基地”和林长制示范乡村建设,林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稳步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和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推行生态文明标准化,获批筹建江西绿色生态鸨中心、江西绿色生态稀土中心、江西绿色生态家具中心等三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行业中心),成立稀土、家具、油茶、富硒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个,参与制定生态文明领域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15项、地方标准14项、团体标准11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出台实施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13、制定江西省首批生态文明市级地方标准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四)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擦亮生态底色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自2016年起,我市以获批全国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首批28个试点项目全面完工。累计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2.78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34.67平方公里,完成崩岗治理4346座,完成500余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截至2021年底,创建绿色矿山63家。总结出南方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三同治”模式、“三型共治”崩岗水土流失治理“赣南模式”、山地丘陵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模式等
14、改革经验。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前列。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通过狠抓工业污染防控、强化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等措施,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26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水质优良率为96.2%,达到国家96.2%的考核目标;73个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8.6%,优于省级95.89%的考核目标。2021年,全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三。大气环境质量实现高水平改善。坚持“系统化”末端治理,持续抓实“控煤、减排、降尘、管车、禁燃、禁放、治油烟”等措施,严控废气排放,彻底退出煤炭生产。坚持“精准化”源头控制,完善健全“大气
15、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平台“,推进VOCS和PM.协同管控。坚持“常态化”过程监管,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巡查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市中心城区PM。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9.5%,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实现了“双第一”。各县(市、区)PM-平均浓度在14-27微克/立方米之间,环境空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实现了“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佳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6、着力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6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42家高风险在产企业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制定国控考核点位水质提升及稳定达标方案。2021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9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五)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发展成色提升制定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印发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共划分环境综合管控单元232个,制定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河湖岸线逐步得到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