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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书(公司适用)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1.1 甲、乙双方同意本劳动合同期限为从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注意:起始时间应写真实入职时间,不能写现在签字的时间)。1.2 试用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内容、职能任务和工作表现等项目进行试用期考核,如果乙方试用期考核未通过,则说明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并
2、不作任何补偿。1.3 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获奖证书、体检表等)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因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瑕疵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并有权以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虚假为由而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4 乙方入职前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健康医疗检查,入职检查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接受健康检查的,甲方有权拒绝入职、解除合同或不予办理离职手续,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对乙方的考
3、核结果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实行同工同酬,乙方不持任何异议。2.2乙方的工作地点一般为甲方的经营场所,但根据乙方岗位特点需要外出办理相应事务的,工作地点可以因工作需要而变化。若甲方因经营需要而搬迁地址的,乙方同意跟随到搬迁后新的地址工作。若甲方因经营需要开设分支机构的,则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到分支机构的经营地址工作。2.3乙方确认其已明确阅读并理解本条上述2.1和2.2款内容,并同意予以遵守,如乙方不遵守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三、工作时间和报酬3.1 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工作制执行,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
4、作时间。乙方未经甲方审批同意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或履行甲方要求的工作任务,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害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2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1900元/月(如遇当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乙方实际每月收取的薪酬按甲方薪酬制度计算。3.3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3.4 甲方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数额中已包括加班工资等所有当月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如乙方对工资数额(包括加班工资)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工资后五日内向甲方
5、书面提出,由甲方予以核查。如乙方未在五日内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无异议,乙方不得以甲方发放工资数额不符或未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知识产权1. 1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如乙方申请不购买社保的,则甲方将社保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与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因未购买社保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4. 2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
6、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于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具有领受和正确使用的义务。若乙方不按规定领受、使用造成安全事故或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按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另乙方确认: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其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风险,并承诺按甲方要求采取防护措施。5.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本人或乙方与第三方合作所研制、发明、创造、开发、翻译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作品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密、软件技术、商标、专利、著作权及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均属于甲方所有。五、劳动纪律5.1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管
7、理制度,包括甲方已公布的以及在合同期内修改以及新公布的的规章管理制度。5.2 乙方确认其已知悉甲方公布的员工手册中的所有规章管理制度并予以遵守。6. 3在工作过程中,如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按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扣罚奖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及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以外,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否则,按每天300元赔偿甲方的损失。6.2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对乙方作任何补偿:(1)迟到、早退或因公外出未按
8、规定登记,当月累计3次或以上;连续旷工超过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2)在甲方经营场所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或从事违法行为;(3)玩忽职守,违反岗位工作职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累计达到三次以上,或使甲方财产遭受3000元以上损失的;(4)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管理,或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态度马虎、怠慢,经书面教育未能改正的;或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调动的;(5)超越工作权限或滥用职权,累计达到三次以上,或使甲方财产遭受3000元以上损失的,或造成人员伤亡的;(6)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的假期证明、个人资料等欺骗行为,甲方认为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7)以煽
9、动怠工、罢工、聚众闹事等方式妨碍正常经营秩序的;或以恐吓、威胁上司和其他员工的方式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8)利用甲方名义招摇撞骗,使甲方名誉受损的;或向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不利于甲方的不实言论的;(9)故意毁坏甲方财物,或盗窃甲方财物或员工财物的;或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甲方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甲方的钱财返还甲方且涉案金额达3000元的;(10)违反甲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甲方认为需解除劳动合同的;(11)利用职权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包含回扣,馈赠等);(12)被行政、司法部门限制人身自由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3)在任职期间与其他单位建立
10、劳动关系的(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14)乙方为具有专业执业资格人员,在合同期内丧失该执业资格的;(15)擅自将甲方相关商业信息传递给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的;(16)将甲方商业机会或客户转介或推荐给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的;(17)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公司手机、电脑等设备储存的资料、音频等文件的;(18)其他造成甲方损失达人民币3000元以上行为或导致甲方商誉受损且甲方认为需解除劳动合同的。7. 3甲方因业务调整原因,导致乙方从事的岗位被取消的,则甲方安排为乙方其他工作岗位,新的岗位按同工同酬原则确定薪酬。乙方拒绝新的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七、商业秘
11、密保护7.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7.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7. 3未经甲方书
12、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1.1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7.5 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7.6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
13、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7 .7无论乙方离职前后,均不得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8 .8乙方确认甲方已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颁布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文件,乙方同意予以遵守。8. 9乙方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如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则甲方有权要求
14、乙方按每次每个商业秘密泄露违约金ITo万元计算赔偿数额。八、竞业限制8.1 因乙方在甲方任职岗位属于甲方的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9. 2乙方自其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同、相近或有竞争情况的营业,不得在范围内与甲方业务相近或与甲方存在有竞争情况的第三方任职,乙方离职后2年内到任何单位工作,必须在入职前书面告知甲方。10. 乙方离职的2年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1500元的经济补偿金。乙方须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工作去向,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当月补偿金打入乙方指定帐户。因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报告其去向或乙方账户导致甲方无法支付款项情形,视为甲方已支付补偿金。甲方亦有权选择不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甲方不予支付的,则乙方不需遵守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竞业限制。11. 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责任,应向公司承担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因此而致的损失。九、其他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9.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名或盖章)我已收取本合同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