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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全省大中型水库建设,四川省水利厅起草了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主要依据1.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 2017年4月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3.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4
2、. 2006年5月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5. 2022年1月施行的水利部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6. 2006年10月施行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水库移民政策的意见(川府发2006)24号)三、起草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夯实基础。始终坚持把国家条例、省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作为起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做到起草工作有基础、有依据。二是坚持优化程序、提高效能。按照深化“放管服”相关要求,着力优化程序、简化要件,不断提高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工作效能。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管理。坚持突出问题
3、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中易发多发问题,着力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移民群众利益和工程建设。四、起草过程(一)深入调研,修订办法。2022年3月以前,深入基层调研,结合实际研究修订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初稿)。根据厅党组工作安排和分管领导指示要求,多次开展研究讨论,形成了四川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3月31日,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厅相关处室,充分征求修改意见建议。2022年6月15日至7月16日,按照出台规范性文
4、件有关程序要求,在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公众的意见。(三)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召开咨询论证会,专家组出具咨询意见。委托省水利科学院对管理办法进行风险分析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五、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在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动态管理中的职责。二是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范围和对象、报批时间、建档立卡、公告公示、申报程序、报送要求、兑现时间等。三是已纳入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人口的动态管理,主要是核减管理和流动管理。四是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信息管理。四川省水利厅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