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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提高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按照市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集团及集体资产协会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展战略与规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XX市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所确立的发展方向、原则、重点等为前提,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健康发展所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全局性的发展
2、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董事会为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审核决策机构,负责审核批准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及实施方案;审批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第五条集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集团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集团董事会审议的与发展战略与规划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基础性研究,并提供专业咨询与建议;集团战略管理部承担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协助管理。第六条所属企业应明确本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集团战略管理部负责做好集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的提案准备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
3、研究、拟定、修订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二)负责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三)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四)组织评估、论证、审批所属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五)对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初稿进行初评,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第三章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原则第八条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管理,是指根据市国资委对集团的要求和集团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集团对所属企业的要求,依法对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制定程序、内容进行调整、审批,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全过程。第九条发展战略与规划之编制应遵循的原则:(一)符合国家、XX市、市国资委的企业发展原则
4、、方向、精神;(二)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市场发展要求;(三)坚持远期、近期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四)坚持循序渐进,适度调整、完善;(五)符合市国资委对工作流程、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六)坚持上下结合,集团与各业务板块同步进行,在必要时可适当聘用外部机构或专家参与,内外结合满足质量和效率要求。第十条发展战略与规划之管理应坚持的原则:(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二)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指导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四)客观、公正、科学、统筹;(五)提高工作效率,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秘密。第四章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内容、编制、审核、批准流程第十一条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重点为五年规划,编制的主要内
5、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现状与发展环境分析,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管理改进、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第十二条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审核、批准按如下程序进行:(一)集团根据市国资委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书拟定发展战略与规划。集团主要领导或战略规划主管领导牵头,战略管理部组织编制,并组织相关部门、所属企业、专家等进行评估、论证。(二)集团所属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由企业主要领导或战略规划主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各所属企业根据集团下达的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本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经本企业董事会或厂(院、所)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报集团战略管理部。(三)集团战略管理部编制形成整体规划依次提交集团
6、总经理办公会、集团董事会审批后,报市国资委审批。第十三条集团对所属企业报送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内容的审核主要包括:(一)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形成程序是否合规;(二)是否符合国家、XX市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三)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四)是否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要求;(五)是否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六)是否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第五章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施及调整第十四条集团应通过资源配置、投融资、技术创新等专项规划的落实,确保集团级发展战略与规划的顺利实施。所属企业应确保经批准的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施,落实到位,集团战略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予以监督指导。第
7、十五条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集团及所属企业生产运营、结构调整、投资融资等的实施情况,每年上半年由战略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资本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编写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依次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六条当以下情况出现时,发展战略与规划应随之调整:(一)上一年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规划中的年度计划目标出现重大偏差;(二)企业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三)企业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四)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所属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战略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