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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岗位轮换制度为适应医院药学发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保证药学部各药房工作公平公正并高效的运行,特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制度。1 .参加药学部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西区门诊西药房、西区住院部药房、东区西药房、东区中药房。2 .轮换时间:以上每个部门每三个月有一人进行轮换。3 .轮换人员:上述药房每个员工,包括组长。4 .所有轮换到其他药房工作的员工,熟悉其他药房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5 .因特殊原因不能轮岗的员工如严重疾病(肿瘤、手术、产假等)、年龄接近退休的员工:男员工满57岁,女员工满52岁,提出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同意并备案。6 .因特殊原因不能上夜班的员工如严重疾病(肿瘤、手术、产假等)、年龄接近退休的员工:男员工满57岁,女员工满52岁,提出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同意并备案。7 .岗位轮换由药学部各组组长提出计划,药学部主任组织实施,药学部制定阶段岗位轮换计划。8 .药品保障组工作人员按院部重要岗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轮岗。9 .药学部主任、副主任按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轮岗。10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使执行。药学部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