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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苏馥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7-320582-89-01-280835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联系方式158*9299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人民路86号地理坐标东经120度43分33.396秒,北纬31度54分19.0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张家港市行政审
2、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张行审投备2023943号总投资(万元)1160环保投资(万元)4环保投资占比()0.3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O是:用地(用海)面积(m2)4800(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断表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是否涉及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M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3、、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张家港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单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号:苏自然资函201867号规划名称:关于报批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的请示(乐政发201934号)审批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的批复审批文号:张政复201945号规划名称: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兆丰机电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单位:关于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兆丰机电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市政府批
4、准的公告审批文件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张政复(2017)4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与张家港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相符性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张家港的城市性质为现代化滨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产业发展策略是推动城市产业升级与多元发展,优化发展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四轮驱动”,加大推进力度,实施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将张家港市规划形成“一核一带、核心引领”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结
5、构。坚持“整体城市”的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形成以杨舍、塘桥为主体的中心城区和金港片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外围四个片区组成的“整体城市,一城四区”市域空间结构。本项目位于乐余镇,属于乐余片区,主要从事废弃资源再利用,与张家港市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相符。2、与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的相符性乐余镇产业布局指引:规划形成“1337”即“一廊三心三轴七片区”的镇区空间布局结构。一廊:中部的生态廊道。三心:中部的综合服务中心、西部的净谷小镇中心、东部的建新区中心。三轴:乐坤路城镇发展主轴、乐兴南路发展次轴、双丰路发展次轴。七片区:乐1余老镇区、创新智造区、净谷小镇区、建新
6、区、兆丰机电园区、兆丰老镇区和临江绿色产业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及区域发展背景,以智能制造、节能环保为两大发展方向,构建“1+4+3”的主导产业体系,以智能制造为主导,重点发展清洁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辅以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三大配套服务业。本项目位于乐余镇兆丰人民路86号,根据土地证(详见附件2)公司使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的规划要求。本项目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将废弃资源重新整合利
7、用,属于节能环保,符合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的产业规划要求。3、与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兆丰机电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一、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包括海丰港以北、乐红路以南、五干河以西、苏通嘉及沪通铁路以东区域;五干河以南、双丰路两侧、港丰公路以北区域;港丰公路以南、双丰路以西的联峰金属制品公司地块所在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29平方公里。二、功能定位江苏省机械电子产业的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是张家港市机电产业的重要载体和功能组Ho三、规划结构规划采用“两区两轴一带”的结构形态,即两大产业区围绕发展主轴和生态景观带布置。“两区”:包括以海丰港为分界线划分的南区与北区。
8、“两轴”:即沿乐丰路、双丰路的主要发展轴。“一带”:即沿海丰港-五干河布置的生态景观带。四、道路总体布局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采用方格网状的布局型式。五、绿地系统规划区内主要道路、对外公路两侧规划绿化带,形成道路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张家港市相关规定控制。同时设置隔离防护绿地和安全防护绿地等防护绿地,在增加绿色空间的同时,能够有效的减少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在防护绿地的建设上,建议种植适宜新怡气候并能吸收粉尘、有害气体的绿色乔木植物。建立沿河沿路绿化林带。沿北中心河、五干河南侧控制10米绿带。本项目位于乐余镇兆丰人民路86号,属于临江绿色产业园(兆丰机电园)内,企
9、业经营范围主要为一般固废处置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与规划中的功能定位相符,故本符合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兆丰机电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用地选址相符性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人民路86号,对照张家港市乐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见附图)。根据土地证,企业使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规划
10、的要求。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人民路86号。本项目主要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2021修订版)中限制、淘汰和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经江苏省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审核,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并已完成备案,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2023943号,据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相符。3、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1)生态
11、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本项目5km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要求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大气:根据
12、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张家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均达标,臭氧未达标。全年优126天,良175天,优良率为82.5%,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项量综合指数为3.87,较上年下降6.1%,其中细颗粒物污染减轻,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单项质量指数分别较上年下降16.3%和4.4%,臭氧代替细颗粒物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22年,降尘年均值为2.0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江苏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的考核要求(2.2吨/平方公里月)。降水PH均值为5.65,酸雨出现频率为1
13、1.1%,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4.1.1判定,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苏州市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苏州市PMzs浓度达到35gm3左右,臭氧浓度达到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o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
14、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2022年,张家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2022年,张家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14条主要河流36个监测断面,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5.6%,较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I-In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零,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持平。4条城区河道7个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较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城区河道总体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良好)有所好转。27个主要控制(考核)断面,20个为II类水质,7个
15、为III类水质,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1%,较上年提高26.0个百分点。其中13个国省考断面、10个入江支流省控断面和17个市控断面“达Hl类水比例”均为100.0%,均与上年持平。声环境:2022年,张家港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dB(八),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社会生活噪声是影响我市城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占82.9%,其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3dB(八),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强度为一级,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好。2022年,城区4个声环境功能区7个声功能区定点监测点,各类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0%,与上年相比,1类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提高12.5个百分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用现有厂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