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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设计河南建设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工业设计水平,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管理规范、业绩显著、创新能力强、发展
2、水平高的工业设计机构。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三种类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是指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拥有较好的服务平台和配套体系,集聚了一批工业设计机构,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产业园区。第四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的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单位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第五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的推荐申报,协同做好指导管理工
3、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主要评价指标见附件):(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二)以专门成立的内设部门或分支机构形式,已独立稳定运行3年以上,重视工业设计投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三)创新设计能力较强,拥有高素质的设计师团队,设计人员数量20人以上,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近3年获
4、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年均8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获得50项以上。(四)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积极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等项目任务,优秀设计成果获得知名奖项,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积极参与工业设计行业活动,牵头或参与制定标准,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七条工业设计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主要评价指标见附件):(一)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二)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成立2年以上,重视工业设计费用投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
5、、健全的管理制度。(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人员,从业人员数量20人以上,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o(四)经营管理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o(五)工业设计服务水平较高,设计成果获得知名奖项,积极参与工业设计行业活动,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第八条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二)正常运营1年以上,面
6、积5000平方米以上,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三)制定了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具体政策,具有相应的服务场地和设施,有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组织能力,积极为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四)已集聚一批设计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设计机构,工Ilk设计从业人员数量100人以上,设计产业规模2000万元以上,入驻设计机构对园区建设和服务满意度高。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九条企业向地市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高等院校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及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向地市工
7、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申请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及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一条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企业或园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二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现场考察,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第十三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原则上每2年认定一次。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指导服务,推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聚焦
8、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设计优化和提升,面向供应链中小企业开放设计项目,提升产业链协同设计能力和水平,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择优推荐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第十五条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实施动态管理,每4年组织一次复核。接受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及有关材料,接受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应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复核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及有关材料,经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后
9、,发布复核结果。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称号:(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第十七条因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称号的,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十八条因第十六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称号的,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十九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
10、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工业设计发展情况,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培育认定工作。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工信产业(2015)141号)同时废止。附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企业、高校工业设计中心适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权重1设计费用投入近三年有稳定持续的设计费用投入,设计费用投入占研发设计投入总额的比重。20%2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设计人员数量,具有工业设计及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
11、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20%3完成项目数量及质量近三年完成的设计任务项目数量及质量,参与地市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等项目数量及质量,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举办或省级以上行业组织举办的设计大赛、评选等奖项数量。20%4成果产业化近三年产出一批优秀设计成果,成果产业化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5%5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15%6制定标准数量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等标准情况。10%7加分项近三年组织或参与省内外工业设计重要活动,与中小企业开展工业设计项目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工
12、业设计咨询服务,获得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示范认定等情况。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工业设计企业适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权重1设计费用投入近两年有稳定持续的设计费用投入,设计费用投入占研发设计投入总额的比重。20%2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设计人员数量,具有工业设计及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20%3完成项目数量及质量近两年服务工业企业完成的设计项目数量及质量,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举办或省级以上行业组织举办的设计大赛、评选等奖项数量。20%4业务规模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营业收入情况,以及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20%5经营质量近两年企业资产负债、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状况。10%6管理水平有健全的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以及明确的发展规划,并得到有效执行。10%7加分项近两年组织或参与省内外工业设计重要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示范认定等情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