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离岗创业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离岗创业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离岗创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X发(202X)6号)精神,正确引导企业职工领办创办企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水务集团正式职工,但下列人员不适用本细则:(一)担任集团领导职务的人员;(二)离岗对集团正常工作产生影响的人员。第二条离岗期限。职工经批准离岗创办企业的,必须签订离岗创业协议,期限为5年,自协议签订之日算起。第三条离岗期间相关待遇。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协议期内,停发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贴,保留人事关系。(一)经批准离岗后
2、在省内创业的职工,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交给集团后,集团统一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缴纳,应单位缴纳部分由集团承担并统一缴纳。(二)经批准离岗后到省外创业的职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全部(含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由职工领办创办的企业或其个人负担,离岗人员应及时足额将应缴资金交给集团,由集团办理代缴。(三)离岗协议期内,职工辞职、退休、丧葬抚恤、“两费”(物业费、采暖费)等事项,按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标准执行。(四)离岗创业人员每年一次性上缴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其个人缴纳不及时或故意弃缴、欠缴所引起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断缴及其它后果,由离岗创业人员本
3、人负责。第五条办理离岗程序。职工离岗创业应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职工离岗创业申请表,报送集团组织人事部,经集团人事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岗。职工须在离岗后25日内将所领办创办企业的工商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交集团备案。职工自批准离岗之日起30日内,集团将离岗创业职工名单送市国资委相关部门备案,集团组织人事部应设专岗(或兼岗)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及离岗创业人员的跟踪管理工作。第六条返岗条件。离岗协议期内,职工要求返回集团工作的,本人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集团将在30日内根据工作需要为职工安排工作岗位,离岗人员应服从分配,同时报市国资委相关部门备案。第七条继续离岗条件。离岗协议
4、期满,职工不回集团工作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集团将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继续与其签订离岗协议;未履行续签协议又不回集团工作的,应在期满后30日内办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经单位通知后仍不返回集团工作的,集团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处理。第八条辞职办理。职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社会保险由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或停缴手续。第九条组织关系管理。职工为中共党员的,应及时按照以下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所领办创办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领办创办企业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集团,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领办创办企业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所领办创办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介)服务机构党组织。组织关系留在集团的,应按照组织要求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已转移组织关系的职工返回集团工作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第十条跟踪管理。离岗协议期内,职工应按年度向集团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和所领办创办企业出具的书面评价材料。第十一条违法违纪处理。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第十二条调整条件。如国家、省、市出台关于离岗创业新的政策,将按照新政策执行。第十三条生效时间。本细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