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792375 上传时间:2024-01-1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宗旨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搞好学生宿舍的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2 .坚持从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引导学生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4 .各级管理人员是本条例的实施者,必须加强领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5 .学生宿舍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部门

2、及有关人员要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本条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标。第一章住宿管理细则第一条学生宿舍由学生科统一安排、调配管理。第二条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学生科关于宿舍调整和宿舍行李搬迁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调整和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设施,违者,照价赔偿,并按关于违纪学生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第三条学生入学时,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并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学生科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学生宿舍(床位)、不得擅自调房、调换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者,须按学生调整宿舍、床位申报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对寝室

3、内有空床位而拒绝学生科另行安排他人住宿,无故不服从学生科住宿安排的,违者,给予口头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四条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必须统一在校住宿。特殊情况需要外宿的需经学校批准,南宁市星期五、星期六晚需外宿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违反上述规定在校外住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勒令退学。第五条住宿生休学、退学、被开除、毕业等,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好离校手续后,按学校规定时间搬离学生宿舍。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校住宿的,需报学生科审核同意后,交纳有关费用,由学生科另行安排住宿。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学生科批准后,另行

4、安排住宿。第六条宿舍早上6:OO开大门,晚上10:30(周五、六晚为11:00)关大门,迟归者须向值班员交验校牌,说明晚归原因,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翻围墙爬防盗网进入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除执行公务外,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宿舍。违者,登记姓名并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八条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严禁留宿异性,违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勒令退学。第九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午休时间、晚寝时间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宿舍区有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开音响、跳舞等影响他

5、人休息的行为,尤其是晚上10:30后(周五、周六11:00)严禁打或接电话、不准开电视、听音响、下棋等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违者,没收器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二章安全管理细则第十条全体学生应自觉做好治安、防盗、防火、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乱烧火及在宿舍点蜡烛;不准坐到走廊栏栅上,不准翻越围墙;不准在走廊栏栅在上摆放花盆、砖块等其他硬物。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要立即查询、报告,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室内无人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第十一条住宿学生进出宿舍楼必须佩带校牌,服从宿管员的治安检查,

6、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保卫科人员等报案。必要时,打110或119报警电话。第十三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贵重物品、现金、存折要妥善保管。人离宿舍要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发生被盗,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财物丢失,自行负责。第十四条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液化石油气具,严禁点蜡烛、煮饭菜、烧废纸、杂物等。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有关责任。第十五条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切断一切电器的电源,不得将充电器留在宿舍的插座上充电,违者批评教育,再犯者没收充电器并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区放烟

7、花、燃鞭炮,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七条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生宿舍,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者,追究一切有关责任。第十八条不得在人行通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存放物品,阻碍道路通畅。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三章房产管理细则第十九条学生应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床具。不得拆卸、损坏、随意增减宿舍里的设备。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毕业班学生宿舍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家具经验收合格,按时给予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有缺损的,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后,方能办理毕业有关手续。临近放假或毕业生离校期间恶性破坏公物的,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

8、肃处理。第二十条住宿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用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调整时,学生不得移动原宿舍的家具、设备。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恢复原状;再犯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二十二条不得移动、拆卸、改装风扇;严禁攀拉挂风扇的铁管、护罩;不得固定风扇的吹风方向;不得在风扇叶及其周围挂、晾蚊帐、衣服。违者,按二十一条规定处分。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水电设施、门窗、家具等房产,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自然损坏,免费维修;人为无意损坏,收回维修成本;故意破坏者,

9、支付维修费用,并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从严处理。第二十四条学生宿舍水电维修由学生到总务科报修。第四章水电管理细则第二十五条学生应严格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第二十六条学生应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关水龙头,不得用长流水洗衣服;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违者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水电用量标准(一)住宿生所交住宿费包含了住宿生每人每月5度水、2度电的费用。单位学生宿舍每月包含的免费水电用量等于每生每月免费水电用量乘上本宿舍所住的人数。(二)学生宿舍每室均安装冷水表、电表各一个,总务科以水电表的实际读数确定学生实际用水、用电量。对超出免费水电用量部分,按区

10、物价局规定用水用电价格收取超额水电费。计收的超额水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平均分担。(三)凡收取超额水电费用时须将具体的结算时段及计费办法向学生公示,并规定交费时间期限。收费时须开具收款收据。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水电管理(一)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应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二)学生宿舍的电表和水表每月抄一次。结果在抄表后一周内公布。(三)水电费以宿舍为单位结算。(四)宿舍内的水电设施由使用者保管,维修时需以旧换新。凡丢失的水电设施不管损坏与否一律按市价赔偿。(五)学生必须爱护水电设备,严格按安全规定使用电器;宿舍内安装的插座只供小功率的用于学习的电器使用。每个插座限用于200W以下的电器,禁止使用电

11、磁炉、电炉、电饭煲、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大功率电吹风(200瓦以上)、应急灯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用电设备。违反规定者学生科有权没收其设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自负。并且按校规给予校纪处罚。(六)无故拖欠或不缴费的,按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五章内务卫生管理细则第二十九条学生宿舍每栋设一名栋长,栋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科作为学生干部聘用,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他事宜。第三十条每层设层长一名,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第三十一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

12、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或班主任任命,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每天由舍长安排一人值日。值日生每天早上7:40前和下午5:00打扫清洁走廊、室内地面、洗手间,垃圾装袋放到垃圾桶内,于每天下午4:407:00将垃圾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进行登记。对不清理垃圾、不进行登记或清理垃圾不进行登记的宿舍,不登记一次其全体宿舍成员清扫学生宿舍区一天,本学期累计有三次不登记记录的,给予不进行垃圾登计的同学警告处分,若责任不清的给予该宿舍各成员警告处分。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楼设宿管员,负责检查督促学生的纪律、内务卫生、垃圾清理登记和安排学生清洁等工作。第三

13、十三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第三十四条对无故不完成轮值清洁任务或安排的任务无故不完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三十五条全体住宿生要做好房内、门前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丢入垃圾桶里,做到: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天花板干净;被褥折叠规范、床上整洁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桌椅及生活用具摆放整齐;书架上书籍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无积尘;洗手间无污渍。对个人内务卫生极差的同学,给予批评,对被批评教育三次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十六条要保持走廊、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准乱停乱放,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把杂物倒进厕所。违者,视情节

14、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禁止高空掷物,严禁从窗口、楼上往楼下扔东西、泼水等。违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勒令退学。凡因从窗口、楼上扔东西、泼水者,追究行为人一切有关责任;难以查清具体责任人的,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负责。第三十七条每天进行一次宿舍内务卫生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二次全面系统的检查,一周总评后,进行公布。每月进行一次月“文明宿舍”评比,对“文明宿舍”给予通报表扬;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文明宿舍”总评,对被评为学期“文明宿舍”的宿舍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凡在“文明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及格”的宿舍,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或全体宿舍成员通报批评。第六章生活秩序管理细则第三十八条要

15、尊重、支持宿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和学生干部、值周学生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妨碍有关人员的正常工作,甚至谩骂、侮辱、殴打有关人员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起哄、酗酒、打架斗殴、敲盆打桶、摔瓶子、赌博等,不准私藏管制刀具、铁棒等凶器;不准私藏及吸用毒品;不准传阅淫秽书刊或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等;不准打人、骂人及聚众斗殴;不准有敲诈勒索及偷盗行为:不准以各种赌具及各种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第四十条不得在房间、走廊举重、打球、溜冰,不得在宿舍区域内打排球、篮球、网球或踢足球,严禁在宿舍区内从事经商活动,不得向上门推销商品的小

16、贩购买东西。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四十一条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内收藏、收看、播放和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不准在宿舍区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标语。违者,责令清理,并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第四十三条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动物。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四十四条不得将饭堂餐具带进宿舍。违者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四十五条凡在宿舍内发现烟头、酒瓶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有意隐瞒或责任不清者,将追究宿舍全体成员的责任。第四十六条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或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和表彰。第四十七条本规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开始施行,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