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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专指本科教学中理论课、实验课课堂教学)任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特设立“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以下简称为“十佳教师”)奖项。为了公平公正地评选十佳教师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二条学校每年投入人民币50万元作为十佳教师奖的专项奖金,奖励在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专任教师。十佳教师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每位获奖者奖励5万元。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三条申报十佳教师奖的教师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爱校,教书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服从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评选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5倍;体育部取评选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前30%;(三)评选年度两个学期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得分(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均在本学院排名前30%o如该年度其中一学期已达到工作量要求,另一学期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则以承担教学任务学期的学生评教结果为准。第四条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二)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记录者。第四章评奖组织第五条学校每年成立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奖专家组开展十佳教师奖评定工作。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教
3、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奖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章评奖程序第六条评奖程序包括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资格审查、现场教学、综合计分等环节。(一)学院(部、中心)推荐。每年3月,学校根据全校专任教师总数2%的比例确定十佳教师奖申报总名额,并根据各学院(部、中心)教师人数分配各单位申报名额。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申报条件及申报人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申报人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各单位的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教学工作量和学生评教结果进行排名,排名前20的候选人进入现场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和学生评教结
4、果合计得分相同的则依据教学工作量的绝对数量进行排序。(S)现场教学。进入现场教学环节的20名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开展现场教学,由评奖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现场教学情况进行评分。(四)综合计分。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与现场教学三项分值分别为40、20、40,三项综合得分前10名的为十佳教师奖获得者,分数相同的则依据教学工作量的绝对数量进行排序。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结果和现场教学的计分办法详见附件。第六章奖励第七条学校在每年教师节前夕对十佳教师奖获奖者进行奖励和表彰,为获奖者颁发“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5万元。第七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