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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ufioanAgriculturalUniversity院级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书学院-实验室-教师(班级、团队)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安全不受损害,为形成完整的实验室安全责任闭环。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凡使用实验室上课、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教师及科研团队(以下简称教师)与学院/实验室签订该安全责任书。一、教师是实验课/课题开展期间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带头并告知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在初次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二、教师在
2、实验室使用期间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三、学生在开展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场,仪器设备处在运转状态时必须有人看守(包括夜班);四、实验室使用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电、危险化学品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禁违反;五、在每次实验结束后,教师应检查督促学生关闭门窗、水、电、气源,妥善整理好实验用品,检查填写相应的实验用品登记台账,同时保持实验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六、实验室钥匙借用后不得转交给其他人,更不得私自配制,若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实验室负责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借用人承担;七、因安全意识淡漠,违反操作规程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应终止进入实验室资格,并在本门课程成绩判定为不及格;八、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实验室进食、饮水;十、每日实验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通报实验室安全情况;十一、如实验室发生紧急安全事故时,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疏散上报工作,严禁瞒报事故;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渎职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器材损坏,由当事责任人负完全责任。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每个学期签订一次,由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各执一份存档。学院主要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教师(任课教师、课题组指导教师)签字:联系方式:本学期使用实验室及班级:学院(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