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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和批准有什么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有什么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将受到什么处罚?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并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予以公告。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限期验收防洪工程,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考法律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9条、第33条、第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