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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道路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恳切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项目1. 1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平安、包文明施工与验收通过。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
2、价包干)大写元1. 8质量标准:合格。1.9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与图纸2. 1图纸2.1 发包人供应:2.2 技术标准:2 .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3 .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材料必需,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 .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职务:3.2 .2监理单位与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职务: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与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限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以与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3.1.
3、3发包人主要工作:3. 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 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限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 1.3.3供应地下管线布置图、.关隐藏障碍物资料;3.1. 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与.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与时支配下道工序;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3.2.2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严格依
4、据发包人供应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与工程内容。3.2.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支配、工程进度支配、用电支配,并报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平安工作。承包人应按.关规定严格实施平安防护措施,担当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协作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供应肆套竣工图与竣工资料;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冲突的其他工作。3. 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
5、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接受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平安文明施工以与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与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合同单价的依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的承包人应报
6、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运用,并作为结算依据。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接受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的支付3.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3.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缘由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修理,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担当;六 .平安文明施工6.1
7、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与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细心组织、文明平安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平安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担当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与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七 .竣工验收7.1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与时组织.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赐予认可或提出整改看法。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担当自身缘由造成整改的费用。7. 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供应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
8、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供应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八.违约责任8. 1发包人违约:8.L1因发包人缘由和不行抗拒缘由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8.2承包人违约:8.2.1因承包人缘由,未按本合同第L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担当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8.2.2因承包人缘由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实行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
9、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权另行支配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担当。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接受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觉一次罚款5000元。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与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九、争议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看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10.2 合同订立时间:2004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一、合同附件11.1 投标文件11.2 招标文件11.3 道路平面图与标段划分图11.4 报价书十三、合同份数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地点: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