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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9000ta金属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市昊森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9000ta金属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5-370612-04-01-1818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西地理坐标东经度40分43.850秒,北纬37度25分56.93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它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
2、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2023.62023.7是否开工建设B否是:_.用地(用海)面积(m2)1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西,租用
3、烟台市牟平区蛤堆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建设,不新占用土地。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3、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保红和般态间 生态护线一生空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90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 线面积不低于3552.40平方公里;除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 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 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重要 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 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 生态用地。境量线环质底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区市环境 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并优于国家二级 标准,市区空气质
4、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臭氧 浓度增长趋势并力争实现下降,基本 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 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 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 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 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 土壤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达到90%以上。据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北京等(区、市)启用“三 区三线”划定成果 作为项目用地用 海依据的函(自然 资办函20222207 号),项目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 量能够满足相
5、应 的标准要求;项目 废气经处理后可 达标排放;职工生 活污水经所在厂 区化粪池处理后 通过市政管网排 入牟平区污水处 理厂;项目噪声经 治理后厂界噪声 达标;固废合理处 置。采取本环评提 出的相关防治措 施后,本项目排放 的污染物不会对 区域环境质量底 线造成冲击。表1与烟政发20217号文招F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方案内容及要求分析*性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
6、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项目运营过程所利用资源主要为电,属于清洁能源,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域境控匚元陆环管单本项目位于重点
7、管控单元,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化布局优先、转型升级,提供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只列出有关项)间局束空布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全省建立省-区域地市一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
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件3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由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纣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位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220001),符合该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一单”要求。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本项目中的大窑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2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伤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
9、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金属制品行业,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
10、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租用工业厂房建设。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2)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
11、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施工期符合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六)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非“两高”行业,非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
12、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氯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项目按要求申请总量符合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面参与环境保护(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
13、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3)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
14、在为企业办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
15、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负责)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