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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为抓手,加强地膜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二、目标任务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聚焦菊花、草莓、烟草和蔬菜产业等重点覆膜农作物集中区域,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全县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回收率达到83%以上。三、补助对象及标准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主体,补助标准以每亩
2、30元进行补贴。四、主要工作(一)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各乡镇因地制宜,针对菊花、草莓、烟草和蔬菜等主要覆膜作物,支持推广使用厚度不小于0015毫米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和农民使用成本,提高农民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o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3、(二)项目申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局网上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1式2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研定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协议。(三)项目验收及补贴发放。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提出验收申请,按照“先建后验再补”的原则,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按每亩30元的标准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四)监督管理。1 .加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分工,强化对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落实2023年关于
4、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膜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各乡镇、园区建立地膜使用管理台账,强化监督指导和动态调整。2 .地膜回收:项目单位承担废旧项目地膜回收责任,确保废旧地膜应收尽收,回收率达到83%以上,回收的地膜由项目单位负责利用处理。(五)试验示范和技术创新。加强与省农科院、XX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单位合作,积极推进本地企业参与加厚地膜使用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提高我县加厚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水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厚地膜科学使用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明确了加厚高强度
5、地膜推广面积、农膜回收率等约束性指标。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资金配套支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及时抓好地膜科学使用组织推进工作,动态监测掌握地膜科学使用试点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任务。(二)强化资金落实。加厚地膜科学使用试点项目任务属于约束性指标,不得整合改变财政补助资金用途,保证专款专用,保障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三)加强宣传指导。加强对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推广应用的技术指导服务,并认真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宣传,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加厚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任务分解表,所属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宣传、引导农户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