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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城区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根据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XX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XX区实际,制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城区人民政府成立XX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咨委。专咨委是XX区高端智库,由各专业领域的优秀人士组成专咨委是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科学决策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咨委不行使行政职能。第三条专咨委立足XX区实际,依托和广泛联系各类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和企业家等优秀人士,遵守客观公正的原贝L通过深
2、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城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专咨委承担的主要任务:(一)提出咨政意见建议;(二)开展调查研究,承担XX区发展研究课题;(三)开展咨询论证、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有关工作;(四)加强与国内外智库的联系和交流;(五)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专咨委设主任1名,由城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设副主任2名,由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第六条专咨委分设若干专业咨询组,具体组别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专业咨询组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兼任。第七条专咨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咨委办”),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专咨委
3、各项工作。专咨委办设在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专咨委办工作职责:(一)编制专咨委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专家咨政建言;(三)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四)密切联络各位咨询专家,发布决策咨询需求,协助咨询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活动,反馈咨询成果采纳情况;(五)跟踪领导批示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六)完成专咨委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四章咨询专家遴选和管理第八条咨询专家入选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现象,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已过,无犯罪记录;(三)具有宏观
4、战略思维、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表达能力,在从事的领域、行业内具有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研究及创新实践能力,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力;(四)自愿为XX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五)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咨委的相关工作;(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院士、其他有突出贡献的除外),退休专家须仍持续活跃在专业领域;(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九条每届专咨委任期3年,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专咨委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对咨询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届中可根据实际需要个别增加或辞退咨询专家。第十条专咨委本届任期届满前3个月,由专咨委办负责启动下一届专咨委的咨询专
5、家遂选工作。(一)制定换届方案报城区政府审批;(二)发布公开遴选专家信息;(三)向城区各部门收集实际需求,突出重点产业发展;(四)接收个人自荐、单位或个人推荐的专家人选资料,从现有咨询专家中遴选拟续聘专家并收集更新其资料;(五)由专咨委办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新一届专咨委专家人选(含拟新聘和续聘)建议名单;(六)由专咨委办将建议名单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七)收集各有关单位意见,经专咨委办研究审定建议名单后,由专咨委办报城区政府审定;(八)由城区政府举行咨询专家聘书颁发仪式(可单独举行或在专咨委工作会议期间举行)。第十一条原则上受聘咨询专家至少在XX区开展一次实地调研。第十二条引导和鼓励咨询专
6、家深度参与XX实行链长制的产业链发展研究。第十三条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控制专咨委咨询专案总数。第十四条主动请辞或去世的咨询专家退出专咨委,由专咨委办向城区人民政府报告;咨询专家政治立场不坚定、获刑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履行咨询职责的,由专咨委办报请城区政府批准予以解聘,并由专咨委办通报各有关方面。第十五条咨询专家主要职责:(一)对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有关部门、各镇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建议;(二)积极参与专咨委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及时完成专咨委办委托的课题研究;(三)按时参加专咨委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及时对城区党委、政府及专咨委交
7、办的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四)每年至少单独或参与完成1项有关XX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课题研究、项目评审或其他咨政活动;(五)有义务对所知悉的行政决策事项资料及信息保密;(六)保持与专咨委办的经常联系,及时反映自身的工作动态、身体状况等情况。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咨询专家,应当回避咨询活动:(一)本人与咨询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二)存在可能影响专家意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对于咨询专家因其履行职责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五章活动方式第十八条专咨委以咨询专家为骨干,广泛吸收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咨政建言活动。主要方式有:(一)组织咨询专家开展X
8、X区发展研究课题的研究,形成课题报告;(二)组织咨询专家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三)组织咨询专家参加城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四)组织咨询专家参加特定事项咨询、论证的线下或线上会议;(五)组织咨询专家开展考察调研和智库交流活动;(六)联系落实咨询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七)拜会咨询专家,听取意见建议;(八)依托咨询专家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理论研讨。第十九条建立定期活动制度,每届至少召开1次专咨委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并举行分组调研、座谈活动;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若干次分主题、行业研讨会,重点开展跟行业部门推动产业项目相结合的调研咨询活动。第六章考评与奖励第二十
9、条专咨委对每位咨询专家进行年度考评,时间安排在次年年初,有专咨委办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及格3个等次,优秀名额不超过30%),提出初步考评意见和优秀、合格和不及格建议名单,报专咨委审批。考评结果由专咨委办向咨询专家反馈。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优秀咨询专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积极参加专咨委组织的活动;(二)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提交的智力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课题报告、意见建议等)获得城区领导肯定性批示,对城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起到重要作用;或者咨询专家运用自身及周边资源带来项目落地,为XX区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咨询专家有
10、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评定为不合格:(一)政治立场不坚定,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处分的;(三)从事与咨询专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四)承担课题研究,课题报告两次评审未获通过的。第二十一条对考评为优秀的咨询专家,专咨委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各专业咨询组进行评奖。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复评。参与复评的专家、领导与评奖对象存在利益关系的,须主动回避。第二十二条评奖结果报专咨委领导审定。专咨委分等次对咨询专家子以表扬奖勋、颁发荣誉证书。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