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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构建实践研究某对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的考察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能够在西方的封锁下自强自立、破围而出的关键;改革开放初期,民族团结进步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转型的重要助力;而今,民族团结进步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民族团结进步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是一时之兴、权宜之策,而是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长期国策。如何将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成社会治理中的常青树,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效机制尚需做更多的探索,而民族聚居地方
2、的经验更需要及时总结。目前学术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构建问题的研究主要将高校作为关注对象,而对州一级民族自治地方实践经验的考察成果较少。代表性成果有田玉华等人对湘西州经验的总结1,何蓉对湖北恩施州实践经验的总结2。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之地,是我国民族自治创新的典范州,有着良好的民族团结历史传统。长期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都极其珍视这种难得的优良传统,稳抓民族团结进步“接力棒”,数十年中持续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几未中断。虽然海北藏族自治州近年来才从理论层面正式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但其实践已远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5年
3、12月,海北藏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省首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2020年10月,海北藏族自治州再次通过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考核验收,成为全国首家成功实现重新申报工作的地区。总结海北藏族自治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经验,可为我们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提供充分的现实镜鉴。一、整体规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的宏观盘面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明确规定:“自治机关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3为此,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和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未来的大事来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相关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4、,尤其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州委、州政府、州属各部门、各县以及基层民众的多级多部门立体联动的长效互促机制。在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中,州委、州政府起到了统领全局、整体谋划长远工作目标的坚强领导作用,从宏观上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定位,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设,并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为举全州之力高标准、多层次、全领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架构了井然的宏观盘面。(一)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强基工程、百年工程”的政治理念海北藏族自治州有着优良的民族团结传统,早在1955年,中国农报就报道过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民族团结互助的典型事例4。20世
5、纪5070年代,政府部门的民族团结工作虽然受到一定的冲击,但海北藏族自治州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的传统仍得以维护。改革开放后,在州委、州政府的主导下,海北藏族自治州始终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强基工程、百年工程”的政治理念,积极开展“以月促年”的宣传月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强调民族团结经常抓、见常态;持久抓、见长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一种自觉、一种境界。在具体实践中,海北藏族自治州不断强化对辖属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责任考核、目标测评等,使上下联动、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海北藏族自治州在数十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形成了具
6、有地方特色的创建模式和创建体系,让各族群众长期铸就的和谐族际关系更加坚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态化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和民族团结园生动展示了当地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果。(二)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的制度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能仅靠经验,必须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以制度促进创建、以制度规范创建、以制度保障创建,让完善的制度为民族团结进步保驾护航。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和落实。第一,建立和落实七项创建主体责任制度。海北藏族自治州在长期的探索中,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人”的因素直接关系到创建成效,所以建立和落实了民族团结进
7、步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干部包干制”“州级领导重点承诺推进制”“领导干部1+10联系工作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定期督查制”“严格考核达标制”等七项创建主体责任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这七项主体责任制度的确立使全州各部门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二,推进十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一些重点工作必须长期实抓实干,短时即时的突击是难有实效的。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明确了十个必须着眼长效领域的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社会治理、宗教寺院管理、平安建设、机关单位服务管理、
8、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创建联席会议、创建经费保障等,这十个领域基本涵盖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领域。第三,制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方案及办法。自2016年起,海北藏族自治州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创建活动“九进”的实施方案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这些方案及办法使当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了着力点和“底气”,保证了这一工作能够不断地持续推进。(三)
9、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途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在宣传方式上进行创新,以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基础上,多层次、立体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入人心,深化了各族群众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认识。第一,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层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族群众的共同使命,不仅要在领导干部中进行宣传,还要面向全社会,让民族团结进步入耳、入脑、入心。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进课堂、六进寺院、五进农牧区、五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宣
10、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在宣传中突出“身边的故事”的感召力和可信度,在基层社会大力宣传群众耳熟能详的民族团结典型一一年布龙、廉福章、张桂兰、罗加扎特、元旦才项、仁青、拉毛扎西、宽卓太等人的事迹,传播正能量,树立好榜样。第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宣传亮点。为了立体呈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果,海北藏族自治州投资1202万元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打造升级了民族团结园,成为“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现场教学的重要内容及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地;成功打造了达玉民俗村青海原子城纪念馆,省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国家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及其他四个州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成为展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亮丽风
11、景线。第三,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宣传手段。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在宣传形式上从传统的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扩大到了网络平台、公众号、门户网站、短视频等新型宣传手段;从传统单调的平面宣传发展到运用可以互动体验的声光电技术;从群众被动接受宣传到参与式的融入宣传;从局限于州内、省内宣传走向外省,扩大宣传区域。这些宣传手段的创新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总体来说,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成常青树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奠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的基础,使民族团结进步日益深入人心。二、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各项工作的互融互促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在长期
12、的工作实践中认识到,脱离日常工作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没有根基和动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在推进全社会共建共创共享的基础上,与各项工作互融互促,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持久动力。(一)与各项示范建设、主题创建和结对共建活动有机结合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与民族要素密切关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本身具有强烈的可渗透性和兼容性,可以与很多工作融合联动。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先后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创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州、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青藏高原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基地、全省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全省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
13、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省金融扶贫示范州、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州、电子商务示范州等十个国家级、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相互融合,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为系列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得到巩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各项主题创建活动结合方面,海北藏族自治州先后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创建、“三基”建设、群团创建活动等系列主题创建活动中,使其成为系列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各类典型评选、命名的前置条件,做到资源互用、成果共享。此外,海北藏族自治州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结对共建相结合。结对共建是我国各地在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中广泛推广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解决不同时期的各类社会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
14、北藏族自治州在引入实施结对共建过程中,创造性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机关与村结对联建、企地共建、军地共建、精准扶贫结对共建、乡村振兴结对共建、毗邻乡村友好互建、党员干部“认亲”帮扶等一系列互助共建活动中,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各项工作联动联创的综合创建局面。尽管海北藏族自治州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各种创建活动也都有一定的阶段性特点,但各类建设活动与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机结合是一以贯之的主导思路。(二)与各部门工作互融互促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持久发展,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要求各部门依托部门工作特点和重点,结合工作实践,丰富载体形式,深化创建内容,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15、创建工作的融合发展。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各部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内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民族特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一条街”创建活动和“民族团结平安市场”命名活动,对一批模范维护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遵守市场监管规范的市场主体进行了表彰,对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市场行为进行了整改,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海北藏族自治州工商联推动广大民营企业畅通少数民族员工诉求渠道,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生活习俗。深入企业,与各族员工交流、互动,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引导企业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
16、”思想。海北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坚持和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将创建工作始终贯穿于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之中。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等活动,加深机关党员干部对民族政策和各民族的了解。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如党员与居民结对包户、一对一帮扶,针对不同居民群体,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五色连心卡”和“五关”特色服务,实现党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双促进二组织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同胞开展联谊座谈会、工作协商会、矛盾协调会、重大事项协作会等,宣传“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着力排查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庭、楼栋、小区和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