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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2019年度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为落实深圳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实现水务惠民生的具体要求;克服管网老化漏损,全面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现实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快取消供水“中间层”,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深圳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实施期间为2013年一2017年,第二实施阶段期间为2018年一2020年,主管部门是龙岗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并统筹管理工程实施工作,具体工作由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水务集团”、“布吉水司”
2、)负责组织落实。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是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19年,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按批次下达资金计划,共下达资金计划34,049万元。2019年年末,工程实际支出28,565.35万元。经综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82.18分,综合评定等级为“良”。二、主要绩效(一)严格把好“质量关”,保障供水安全。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管材及配件验收工作、出水水质7项常规指标检测工作及竣工验收后开展42项水质指标检测工作,以保证优质饮用水改造效果及达到水质达标小区的要求。截至2019年年底,龙岗区共完成89个居民小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工作,累计改造埋地
3、管网公里数366.3公里,累计改造供水立管1,563.38公里,共创建水质达标小区73个,已完工工程用户龙头水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标准。(二)加大改造力度,扩大居民受益范围。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不再进行评分排序,综合考虑小区基本情况、地理分布以及用户配合程度,统筹推进改造工作。据统计,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2018年)的小区数为34个,较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2017年)小区覆盖数增加了11个,增长比例达47.83%。随着项目实施力度的增加,项目覆盖小区数及惠及居民户数逐渐增加。从开始实施项目至2019年12月
4、,龙岗区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小区数由7个累计增加至106个,涉及户数由10,244户累计增加至105,766户。截至2019年12月,已完工小区89个,已全部通水84个小区,通水户数达70,384户,通水比例94.38%。(三)狠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文明施工。为有效落实建设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区水务局组织水务集团、布吉水司开展施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对其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水务集团、布吉水司开展梳理改造情况的工作,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减少安全文明施工
5、方面的投诉。本次评价未见2019年度有有责安全事故发生。(四)加大项目宣传工作,提高项目知晓度。为了提高居民对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知晓度,更好地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二阶段的开展,区水务局组织两个供水企业向群众宣传民生实事政策。水务集团、布吉水司结合各小区情况制作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宣传展板,并将其放置小区较为醒目之处。此外,还结合在小区张贴施工告示、悬挂横幅等方式来开展项目的宣传工作。根据本次开展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调查的219人中,知道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的人数为214人,知晓率为97.72%,项目知晓率较高。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资金管理与业务管理相分离,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
6、展。评价发现,在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现有管理模式下,资金监管与业务监管是分离的。区水务局是工程主管部门,但其职责只界定在业务管理层面,并未实质性参与到资金管理中。当前,资金管理工作由供水企业自行负责。业务管理与资金管理相脱节的局面,不符合预算绩效管理“业财融合”要求,也可能造成工程资金预算与工程实施任务及进度不匹配,预算执行差异大的情况。(二)工程进度管控不到位,影响工程资金支出效率。评价发现,供水企业项目实施管控不到位,主管部门工程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实际工程进度达不到预期进度,进而影响到工程资金支出进度:一是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不扎实,导致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变更,影响工程实施进度。二是存在与
7、业主、小区居民沟通协调不到位的情况,造成部分小区改造工程停滞,导致整体工程延期。三是工程设计变更审核批复不及时。四是竣工验收、结算工作开展进度较慢。(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一是年度工作任务未分解,工作任务效益性、约束性指标缺失。2019年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工作任务为:完工小区22个,创建达标小区17个。鉴于龙岗区当前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由水务集团和布吉水司分片区承担,故尚需将市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至两家供水企业,在此基础上还需补充针对两家供水企业的工作任务的效益性、约束性指标。但区水务局作为工程主管部门并未开展上述工作,导致工程实施工作缺乏明确的目标导向
8、。二是因缺乏明确的目标导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缺乏明确的抓手,不利于保障年度绩效目标达成。(四)供水企业未将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公司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待加强。评价小组在调取水务集团、布吉水司财务资料时发现,一是布吉水司并未将已支付的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公司核算体系,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是水务集团虽已逐步对将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公司核算体系,但系统性不够。截至2020年10月9日,仅将其负责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2018年)资金纳入核算,以前年度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资金暂未纳入企业账目,会计核算不及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四、有关建议(一)明确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落实预算绩效管
9、理主体责任。建议尽快改变当前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相脱节的项目管理模式。首先,区水务局应明确其作为工程主管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应包含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基础)、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关键)、绩效评价实施管理(核心)、评价结果应用(落脚点)等全过程,而非仅局限于业务统筹管理层面。其次,区水务局应着手建立一整套系统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以及保障机制。(二)实编细编项目预算,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分解总体任务目标。区水务局应根据龙岗区实际,在保障市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制定适合龙岗区的中长期发展工作规划并分解至各年度。二是明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区水务局应在综合上一年度工程实施情况以及工程
10、实施对总体任务目标达成的贡献度情况的前提下,编制当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并明确其指标值,突出效益性、约束性指标以及关键绩效指标的设置工作,并根据实际将绩效目标分解落实到供水企业,确保各级绩效目标与项目工作任务相匹配。三是精准编制资金预算。供水企业应基于区水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存量工程情况以及各项工程进度的合理预估,开展充分的前期论证,明确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形成资金合力。区水务局应在供水企业申报的资金需求基础上加强统筹,明确支出重点,形成资金合力。(三)强化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目标达成。一是在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方面,建议区水务局
11、应以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为基础,按照固定频次(如半年度一次)并结合不定期抽查机制开展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采集绩效目标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重点关注关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当目标发生重大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二是在绩效评价及评价应用方面,应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基础上,每隔23年开展一次全面的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各年度开展的工程项目对总体绩效目标达成的贡献度,以及总体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并将评价结果应在项目改造计划安排和统筹管理方面。(四)及时落实区审计局关于项目资金核算的整改意见建议水务集团、布吉水司尽快落实区审计局关于项目资金核,根据本次评价了解到,每年度开展的工程项目从实施到竣工再到实现通水和抄表到户完成的周期约在2-3年之间。算提出的整改意见,规范企业内部关于项目工程资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将已支付的项目工程款项纳入企业账目,在企业内部形成完整的财政资金往来款的核算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