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4篇】.docx(1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4篇】第1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第二章村委会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任期三年,受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2、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活动。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结合本村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夥县县委、政府对新区规划要求,建议本村尽快配合好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划,切实有效地对该村乱葬坟地进行规范。本村委会决定成立公墓管理小组,实行村民自治权利。将对村内村外所需在我村葬坟户实行专人管理。统一安排地点,统一收取土地占用费。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划要求,在过境路外300米以内严禁私自葬
3、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违者责任自负。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内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况等。3、村干部必须以身做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六条:充分发挥村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村委会解忧排难。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
4、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村民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责任书,全面协调政府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第三章村民小组第七条: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村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村委会应加强对村民小组的建设。第八条:本村划为五个村民小组,由本组村民选举产生一名组长,其主要职责:1、向本组村民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执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3、带领村
5、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完成村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4、办好本村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四章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第九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会议行使职权: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3、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4、修改和否决村民代表资格,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第五章村务公开制度第十条:村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建议,对村财务、村务加大力度进行监督
6、。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1、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2、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3、反映村民合理化建议、意见、督促村委会即使办理。4、检查、督促村委会村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开展对村集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1、此项工作由支部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2、上级镇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应吸收村委、村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第七章“一事一议”制度1、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通过,方可实施。2、实施项目结果情
7、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八章社会秩序管理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1、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2、禁止用枪捕野生动物。3、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4、严禁偷盗个人或集体财物,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害水利、交通、通讯、广电等公共财务。5、加强道德修养、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和睦相处。6、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格执行“一上二扎”节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第九章违章处罚1、情节较轻的由村民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2、
8、情节较重的,但未能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由治安委员协同村委会给予相应处罚。3、触犯法律的由司法公安等机关处理。第十章附则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机关部门新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2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
9、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内容。主要是: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第七条基本要求。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
10、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
11、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可以
12、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Q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13、,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
14、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
15、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土地管理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附:个人住宅基建面积:(本村在册常住人口)13人耕地面积75平方45人耕地面积IlO平方6人以上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