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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实训管理规定实训,即“实习”力口“培训I”;本源自于IT业的管理实践和技术实践。它是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单项的或综合的仿真(或模拟)训练。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学计划落实与实施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生实训期间的纪律、考核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完成实训任务,特制定本规定。一、学生实训的纪律管理学生实训是课程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学生的必修课。学生在实训期间,严格遵守如下实训纪律。1、学生要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全程参加实训及现场理论学习,按时完成实训任务,认真写好实训日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训总结和专题报告。2、学生要严格遵守实
2、训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离岗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视实训单位任务情况,从严审批。学生请假在二天以内由实训指导教师审批;学生请假在二天以上由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单位主管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生请病假应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提出申请,经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单位主管同意方能休假。3、学生在实训期间因违反实训单位规章制度,而被实训单位退回学校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未完成实训任务的学生,需由本人联系实训单位继续完成实训任务。4、学生要自觉服从实训单位与实训指导教师的领导,服从岗位分配。学生对岗位分配持有意见,应主动向实训指导
3、教师反映,由实训教师向实训单位协调。5、在实训期间需回校参加各种考试的学生,应向实训指导教师报告,经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单位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实训岗位。6、根据实训任务和规定时间,学生有能力自行解决实训单位,需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学生实训任务完成后由实训单位给出书面鉴定并加盖公章交给学院。凡没有书面鉴定者视为未完成实训任务。7、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训总结、交流、汇报等重要内容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作旷课论处。二、学生实训的考核管理实训考核是检查学生实训课学习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实训结束后,实训单位或者指导教师根据实训
4、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需重新学习。1、学生实训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实训以平时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包括参训情况、纪律表现、实训操作和实训报告等方面。2、学生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不给予评定实训成绩,不准予毕业。3、学生实训课程结束后,必须写出实训报告,教师根据学生实训报告进行批改,并评定成绩。学生缺交实训报告达三分之一者,该门实训课成绩为不合格。三、学生实训的安全管理为保障实训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参训学生的安全管理与教育。现规定如下:1、学生在实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生不得参加非法集会、游行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学生因违法犯法,除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外,学院还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对违法学生进行处理。2、学生要自觉遵守实训单位的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杜绝事故发生。实训指导教师对违反安全制度或违规操作的学生,可令其停止实训,并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实训单位继续完成实训任务。3、学生要爱护实训教学设备或生产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对有意或操作不当而损坏设备的学生,实训单位管理规定给其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