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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为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学院党务公开,为实现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和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学院党务公开应该遵循下列原则:L依法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工作要遵循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保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没有明确禁止公开的事项,一般可以公开。2 .先内后外的原则。党务工作首先要在党内公开,保证全体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不涉及保密以及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外公开。3 .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慎重稳妥、稳步推进,逐步推进党务公开。4.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务公开既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更要务实事、取实效。要结合学院实际和党建情况切实提高党
3、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党务公开内容1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委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决定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等情况,校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2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及落实等情况。3 .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总支、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4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5 .党务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党
4、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务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6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7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党纪、工作纪律及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有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二、党务公开程序1 .制定目录
5、。校党务公开的目录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制定,各党总支、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由机关党委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2 .实施公开。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3 .收集反馈。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4 .归档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三、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1 .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
6、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主要包括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等。2 .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业务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3 .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
7、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四、党务公开方式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校园网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及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外网和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五、有关要求L畅通信息收集渠道。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明确专
8、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4 .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其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等。5 .处理好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事宜。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机关党委或所在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
9、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将申请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二、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第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四)提出申请的时间。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
10、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11、权、监督权,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条党内通报的主要内容是指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措施,本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二)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安排情况;(四)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五)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
12、理情况。第四条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第五条通报的形式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第六条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四、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四条
13、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条党务公开
14、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15、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六、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党务公开事项登记簿、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簿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类公开资料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第二条党务公开事项登记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登记内容是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应与实际公开的事项在时间、范围、形式、时限、内容等方面完全一致。第三条党务公开会议记录
16、应准确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真实记录会议内容和有关动态。第四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应明确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时间、方式,意见建议的详细内容和领导批办情况、处理反馈情况,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第五条登记内容相应的基础资料,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第六条对登记内容不真实、登记管理不规范或遗失登记资料的,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七、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第一条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第二条归档资料的范围:(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