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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3)1号)相关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职责1.职能职责:我局属政府组成局,是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国家赋予的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公证等职能。2,资金支出管理:我局对各项经费进行统一管理核算,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要求,健全完善了机关财
2、务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定了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切实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每一笔经费开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无截留、贪污、挪用现象,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3.年度重点工作为: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在坚持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的同时,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线上载体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了述法考核制;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查。社区矫正工作。做
3、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抓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重点人员管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刑释人员接送工作;做到了“五个及时”来防止人员脱管、漏管,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做好“三无”人员安置工作,并深入开展“五个一”帮教活动。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大化解工作格局,规范建设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城乡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村民法治学校”,建好“农村法治宣传百里长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专业化,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排查活动,排查涉
4、黑涉恶线索。(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机关设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绥宁县律师行业党建办公室)8个股室,派驻乡镇17个司法所,2个二级机构:绥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绥宁县公证处。(三)人员编制情况全局共有人员编制数62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56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人员14人。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共计1173.
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6万元,公用经费275.94万元。1 .人员经费89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离休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老千医疗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2 .公用经费275.9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二)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共计247.24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23.24万元,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专项资金144万元。1.业务工作经费123.2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
6、区矫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办案等方面。3 .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4 .上级专项资金14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34万元,主要用于装备经费等方面;专项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等方面。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详见附件2),得分8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
7、效为“良二主要绩效如下:(一)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生动活泼1 .常态化学理论。常态化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展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2 .常态化学党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从实实在在的历史事迹中,让干部们感受伟大的建党精神。3月份参观了粟裕纪念馆和故居;6月份开展了“喜迎二十大重走红军路”活动;8月份在新宁县八角寨开展了“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寨市乡上堡村红军路上,矗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
8、国法治文献碑林,成为上堡村新的游学打卡点。3 .常态化学业务。学习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等,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O4 .常态化讲评工作效果和工作方法。无论是干部大机关每周一例会,司法所每月一例会,会上汇报上周(月)的工作结果和本周的主要任务,领导逐个点评。帮助干部从“不晓得要做哪些事、不会做事、怕做事”,向“敢接事、会做事、想做事”转变。要求干部不当“大喇叭”(发通知派任务+等回复),要做“小马达”(自己能做的先做好+他人受扰最小的协助)。5 .常态化宣
9、传干部业绩和优秀事迹。今年在各级网络媒体发稿160篇,其中国家级8篇,省级20篇。如:代管价款一一绥宁县公证处服务“三农”出新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显著法治与德治并重用心用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绥宁县司法局长铺子司法所杨立斌勇救溺水儿童绥宁司法为民“疫”为容辞等,被省内外各大媒体相互转载,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充分展示了司法行政机关及干警的良好形象,弘扬了社会主义正能量。6 .主题党日和工会活动多样有趣。每天上午10点,干部集体做广播体操,操前,值日干部还要献歌一首。还开展了电脑打字技能比赛、气排球比赛等工会活动。一系列健康有趣的工会活动,融洽了干部之间感情,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提升了干部
10、的工作积极性,干部的面貌越来越阳光。(二)从干部满意的地方做起,从干部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迅速改变机关形象1 .改变机关外观形象。建好了办公楼前坪,依法升挂国旗;改造了办公楼大门,门楣上挂起习近平语录大牌匾;建好了公证处和公共法律服务办事窗口;办公楼后坪搭建了简易停车场。改造后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不仅便利了群众办事,又与“美丽绥宁”相适应。2 .尊重干部意愿,发挥干部特长。通过征求干部意见,按照“人尽其才”原则,调整了干部岗位(详见干部配置一览表),做到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标准”,改变了机关干部忙闲不匀的局面。现在,干部的工作量已经相当于去年的3倍,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3 .动员年轻干部到偏远司法
11、所去建功立业。5名长期抽调在局机关的干部,均在2月底前被劝回司法所,其中两名在7月份派到了最远的乡(水口、麻塘)担任司法所负责人。4 .按照县委决策,依规落实干部政治待遇。协调县委组织部,把主持司法所工作3年以上的11名司法所负责人任命为所长。认真落实县委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安排,23名干部晋升了职级。5 .规范机关内务管理。公开每个政采项目的承接主体和发包价;公开干部每个月的出差、下乡、请假天数;合并审批各内设机构、二级机构的采购申请;合并审批派车与出差申请;简化司法所干部参加机关工作会议的差旅费审批。(三)深入探索,建立了绥宁司法行政工作新品牌、新阵地1 .推行“3员+”下访调解工作新机制
12、。向17万移动手机用户推送“发生民事纠纷想调解,就找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宣传短信。给全县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发放了调解记录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化解民间纠纷的“3员+”调解工作模式。重大复杂的纠纷,由司法员、驻村(社区分管)干部、村(社区)调解员这三员,加上相关技术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进村入户调解。ITO月,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51.75万元。县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比下降12.6%;矛盾纠纷积案基本清零。2 .做响做广法治宣传新媒体。开通了“绥宁县司法局”官方抖音号,目前已发布11期,最高播放量
13、达L9万次,面对抖粉在评论区提出的法律咨询留言,我局安排了1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警及时解答;飞来车祸失子失母,堵车堵路身陷囹圄的当事人现身说法,当场痛哭。在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开辟了法的力度宣传专栏;从反面宣传法的严肃性,从正面弘扬守法风尚。迄今已经刊发了占道堆沙被罚六百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款两万三等6篇典型案例。3 .贯彻应援尽援原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关注农民工、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其中民事案件72件,刑事案件48件,支付法律援助费14.6万元。对因赡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老人,县法律援助中心都要联合村干部先行上门调解,迄今,还没有调
14、解不成功的案例。拟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和军属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为退役军人和军属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与县人民检察院无缝对接,100%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律师释法和见证服务。4 .“绥宁公证、为您作证”,主动服务“三农”。开展“绥宁公证、为您作证”宣传活动以来公证业务大幅提升,迄今共办理公证506件,国内公证437件,涉外公证60件,涉台公证9件;证据保全3件。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4虬506件公证,就防范了506起民事活动演变为民事纠纷。为了照顾出行不便的老年人,上门办理公证8件。县公证处还主动服务三农,推出了“代管价款”新业务,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和神龙金康公司代管了
15、应支付给农户的价款,搭起了公司与农户的信任之桥,两次合计代管价款350万元。5 .学习枫桥经验,培育“绥宁县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学习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县司法局在贯彻上级“一村一法律顾问”,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要求时,首创性地实施了培育“绥宁县法律明白人志愿组织”工作。“绥宁县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于10月13日正式成立。由退休回家定居老干部、退休教师、离任的老村干部、律师、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回乡创业大学生等热心公益的新乡贤组成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现有会员560名,县司法局组织他们学习法律知识,从事法治宣传、调处纠纷、帮教社区矫正对象、保护粮田、保
16、护文物等公益活动。以志愿者协会的方式建立全县村级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武冈、新宁、会同等兄弟县市,要么每个司法所安排一名辅警,要么聘请一名协理员。依靠志愿者服务,就省了人员省了钱。6 .搭建了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智慧矫正”项目按期建成,协调各乡(镇)党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明确了乡镇从事社区矫正的兼职人员,从而解决了一人司法所人手不足的问题。设施建设上,除按照智慧矫正要求,在局机关建设了社区矫正中心外,还在瓦屋、李熙、河口建设了社区矫正集训站,投资却不到武冈市的一半,还每年节省光缆租用费9.8万元。与绥宁移动公司签订了社区矫正移动执法终端“矫务通”租赁合同,实现“全天候”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现在全县在矫对象158人,其中今年入矫的99人,无1人脱管漏管。(四)以村(社区)、学校为重点,扎实推进绥宁的法治社会建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