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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XX街道“一把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深入落实XX市及城区关于一把手监督的相关制度,结合街道实际,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立足于规范班子“一把手”的权力边界,梳理出街道“一把手”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如下。一、权力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方面的权力。(一)关于决策权方面1.工作分工安排权。对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
2、工安排的决定权。2 .人事决定主导权。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权和建议权,对街道管理的干部的酝酿动议权、审核把关权,对本街道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干部、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等岗位招聘初设条件的审核权。3 .干部日常管理权。对本街道干部具有教育、管理、监督权。4 .机构编制审核权。对本街道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具有向相关部门建议权。5 .财务资产处置权。对本街道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权。6 .重要文稿签发权。对重要文稿的审定和签发权力。7 .重要会议主导权。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的决定权,对重要会议议题的审定权力,对重点工作报告和重大决策的指导权、审定权。8 .应急指挥处置权。对本街道突发事件具有
3、指挥处置权。9 .谋划部署主动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谋划本街道重点项目、制定重大战略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指导权。10 .考核评价权。对本街道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建议权、评价权,对街道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审核权。(二)关于执行权方面IL组织传达学习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及时在本街道组织传达学习。12 .提出贯彻意见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结合本街道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13 .组织开展实施权。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4、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的组织方式、实施手段、力量配置等。14 .报告建议权。向上级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并可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三)关于监督权方面15 .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权。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街道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落实,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6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思路,落实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7 .落实集体决策监督权。召集、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
5、,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指导、表决并作末位表态的权力。18 .个人事项报告监督权。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科级干部以及重点岗位负责人的个人事项报告、函询回复等情况进行监督。二、负面清单1.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七个有之”和违背五个必须”行为。19 严禁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20 严禁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不力。4.严禁违规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严禁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或通过实际影响力,违规违纪违法干预本单位及有关单位正常工作。5,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中有推诿、敷衍、扯皮现象,不得把自己等同于副职或普通干部,放松职责要求
6、和降低工作标准。6,严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对眼皮子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管不问、放任自流。7,严禁个人独断重大事项。不得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中作先行表态或作引导性、倾向性发言,应严格执行末位发言表态;未经集体决策研究,不得以现场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前充分酝酿,不得在党工委会议及班子会议中私自临时增加表决类议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8,严禁“五个直接分管”。一是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不得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得将不符合任
7、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工委会议及班子会议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不得在机构变动或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二是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具体业务工作;严禁个人擅自决定预算支出和新增财力的支出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支出,严禁给予特定对象以特殊优惠、提供补贴等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事项。三是不得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和干预行政审批事项。四是不得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工作。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等
8、方面的具体事项。五是不得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严禁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9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插手选人用人、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等重大事项。10 .严禁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城区党委、政府有关政策的行为。三、监督机制为使上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能够有效执行,按照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机制。(一)公开机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开印发上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按照“长期挂网、随时可查”的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全面公开清单内容,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常态化监督。(二)述评机制。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一
9、把手”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的内容范畴,“一把手”主动报告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事项贯彻情况,接受民主评议监督。对贯彻执行清单不力的,或出现违反负面清单行为的,由“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重要会议上,主动说明情况、剖析原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三)重大决策记录机制。涉及权力清单事项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运行,集体讨论事项必须将每个班子成员的发言与表态记录在案,实行全程记录,使“一把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四)违反“两清单”事项直报制度。班子成员发现现任“一把手”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一把手”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城区党委、城区纪委监委报告。街道纪工委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应当及时主动向城区纪委监委报告。(五)问责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贯彻执行权力清单不力或违反负面清单禁止事项的,由城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问责。